他的讀者數量也是一樣。
而且不要以為「水貨」一定較便宜,動漫迷常會購買較貴的「水貨」,
因為質素。
然而,現在連對原作者無損的水貨…都要被稱為「非法」……
( 詳細新聞請見: http://xelein.mocasting.com/p/125297 )
這根本就是用法例強行掠奪消費者應有的選擇。
一個較明顯的例子:
我不想買4:3畫面的《TSUBASA翼》,想買16:9的,
香港代理只出了4:3畫面,但我本來可以買日版/台版。
豈知法例生效後,我選擇16:9的=犯法!!!
還有較準確翻譯、印刷或壓縮較佳等選擇,
全都直接關乎消委者花真金白銀購回來的貨品質素。
況且,即使大家質素相差不太遠,
但出產地區的代表意義,及其帶出的價值就很不同。
例如同時NIXX的同款球鞋,質素相若,
但不同生產地,受歡迎度已差天共地,
這是同好由欣賞文化,經自由市場而產生的資本價值。
香港的商家不是喜歡開口閉口都自由市場、積極不干預的嗎?
現在這樣使出「有形之腳」強行改變市場,怎麼又不出聲說不?
有些慣吃老本的公司,看到自己賺的錢少了,不思進取,不改善自己,
卻找洞找罅把責任推卸,然後企圖使出「有形之腳」。
大概,最終,它自己仍然會自食其果,卻害了可憐的作品、可憐的受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