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0815 寫:
其實這已經是侵權的=.=
#43樓, 由 Kaito.D » 2007-04-09, 週一 3:51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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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hon 寫:
節目開始時野味說了一句:「用我喜歡的卡通人物來做MSN的頭像,這也犯法嗎?」
我覺得這個是個問題,無理由用喜歡的卡通人物來做MSN的頭像也犯法的嘛~~~
他沒有說過這句話,他說:[ 沒有牟利,我們出錢買空間...租空間,.....]
想深一層,國際影業針對的是圖像,不是文字。始終圖像是屬於他們的,如果網頁只有文字加上自創的圖片,國際影業就不會有他們的行動。其實日本叮噹迷的網頁全是文字。但瀏覽是次被刪除的網頁的人( 多是華人)對於只有文字沒圖片的網頁就...
換另一角度去看,例如我希望到袁兄家裏參觀,他必不會答應,而我即使付錢他也不願意。假如私下野味站長答應帶我到袁兄家,但袁兄不知情,他事後發現這件事時會有甚麼感受?
p.s. 新聞透視的報導員不必對叮噹中的日文感到驚奇,那些日文全是簡單及容易的句子,但困難在於能夠有感情灺及正確咬字讀出句子,袁兄做到這一點真是好..
#46樓, 由 AK47 » 2007-04-09, 週一 5:38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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