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家博 寫:舉例吧... 就是因為你的罪證太多,早已說過不能盡錄~ 另外,製造分身是重罪! 這兒不是DORAFANS!!不是你說製便製! 而且就算我們舉出例證,你也會強詞奪理的反擊我們 所以乾脆就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