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強?調?一?次! 版規 寫:過時期限︰三周後沒人回的文章--包括笑話、惡搞問題、已經被解的學術或電腦問題,還有報料版中的一切超過兩星期的文。若有最新發展則例外。 還有,白銀說過,只要是依著主題發表意見便沒所謂。 我並不想引起罵戰,所以請你看清楚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