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篇)洛約我見面,我當初有點猶疑,因為他對我越來越依賴,我自然不想。但洛加入我的網誌後,自薦設計版面,花了很多心血,我覺得請他吃頓飯是應該的。沒料到這個約會花了一個月也未約成,因為期間發生了一些事。
有一天洛心情轉壞,在家中致電向晴軒,他父親一發現就大罵起來。洛跟我說當時的情況:「我躲進房,跟電話說想放棄,但無任何行動。電話叫我去申請綜援,我說不用,掛了線。接着有警員和拿斧頭的消防員進來。是向晴軒報的警。」其後洛到警署給口供,聽說他的個案已交上甚麼部門,處理不好會被關進精神病院,再難出來。洛非常害怕,他完全不明白自己犯了甚麼錯,他不過打了一條熱線訴苦,沒有任何行動,也沒有任何事發生,警察卻不斷叫他「食藥,食藥,食藥」。最後,洛得出這樣的結論:「我一輩子都是社會的病人。」
事後他決定休息一下,不想以這種狀態見我,怕破壞他在我心中的形象。沒多久又發生了一件意味深長的小事。洛不小心摔壞了固網電話,顯示屏失靈,他立即到電器連鎖店去買個新的。買完才如夢初醒:壞了的電話保養期未過,其實可以拿去免費修理,突然間他覺得自己跟花很似。我聽到這件事,有點感觸。電話壞了,買個新的當然可以,有時也許比修理更便宜。但問題是:洛根本沒想過修理,因為修理要約時間,不然就得跑到老遠,總之就是麻煩,買個新的反而一了百了。洛心底明白,他不能等,他只想要捷徑。但捨棄過去的自己,就是真的改變嗎?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