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opital - 04 Aug 2012 19:56 寫:大家在討論時有三處明顯的常識性錯誤:
1、渡邊步離開新銳動畫不代表他就和哆啦A夢製作完全脫離了關係,以後不會再參與到其中。一部動畫的製作並非說所有成員都是本社員工,自由動畫從業者參與動畫製作并扮演關鍵性角色是非常常見的事。
我確實疏忽了這點,但只怕製作群因方便只動用本社的員工去製作。從而令該人好像跟該動畫脫離關係。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現時製作的人的製作質素。
LHopital - 04 Aug 2012 19:56 寫:
3、《人魚大海戰》漫畫版和劇場版雖然有一個共同的大框架,但是並非說漫畫版就會使用劇場版的劇本。漫畫版的劇情需要漫畫家在劇情大綱的基礎上自己進行二次構思創作。而對於劇場版本身,監督楠葉宏三雖然對原始腳本進行了一些修改,但是並不會做出大範圍的變更,因為這完全不符合動畫製作的實際。也就是說,《人魚大海戰》在劇本方面的問題是比較嚴重的。很多朋友實際上是錯怪了楠葉監督了。
先指出,楠葉並非為《人魚大海戰》進行「一些」的修改,而是故事根本結構上也狠狠修改了。其中一個最關鍵的法寶「尋寶紙張」,在漫畫版就設定(謎面)為「取回閃閃生輝的肚臍,交給真正的擁有者吧!那個人就在躺下的屋,那正中央等待着...」,但在電影版中就被改成「真誠祈禱」(類似吧)就可得到。這兩種的設定,就帶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效果。前者要解謎,後者兒戲。
誠言,劇本創作後讓不同人理解就出現不同結果,但漫畫版的層層推進的解謎,相信亦只因劇本的用心創作才可出現。《奇蹟之島》漫畫版與電影版兩者劇本其實是差不多,只是電影版有更多對「親情」著墨。但兩者的相似,不是由劇本的結構混淆、主題不焦而成嗎?(當然,楠葉將《奇蹟》製造更多混亂就該罵,在電影版中對失憶棒的描述是有問題的(詳見上兩頁之回覆),而漫畫版則沒有出錯,這不是楠葉經常亂改劇本的問題嗎?)
另外,連編劇都指楠葉修改劇本,不怪他怪誰?http://talk.doracity.com/viewtopic.php?f=110&t=14899&p=122595#p122610
LHopital - 04 Aug 2012 19:56 寫:
另外,關於《奇蹟之島》,我想大家在評價此作時陷入了一個比較嚴重的誤區,即評價作品時以「是否符合自己的期待,及自己對作品的詮釋」為標準,而非從作品本身入手。
下面的內容可能包含劇透內容,所以隱藏。
有兩點:第一,關於主題。所謂「友情」及「親情」,根本就可以在日常短篇中清楚表達,或是在下先前提及的徹底將大長篇集中描述日常鎖事(例如集中將《45年後》、《我出生的那一天》之類故事搬上大長篇作一主題),以更突出「親情」、「友情」,毋須次次都要在大冒險中才可顯露出來。(而事實上,在冒險中突顯「多啦五人之友情」的個案亦太多,觀眾不感厭倦才怪!)另一方面,劇本乃是一場「冒險」,我不是說劇本中沒有對冒險的描述,而是無故對「親情」加以著墨(當然,所謂「冒險」的描述也有探討的地方),須知道,冒險歸冒險;親情歸親情,兩個截然不同的事物不應進行混合得太多,只因這根本是兩個主題,閣下所說的「以冒險作手段,突出親情」,那只怕劇本又對那迷失之島的人與事描劃得太多,以致令人感主題不分。簡單來說,就是劇本對於親情、冒險兩方面表現不平衡。或是這樣說,「親情」、「友情」不是不可在冒險中出現,一套電影/劇集,「親情」、「友情」甚至是「愛情」都是戲劇基本原素,但都要顧及戲劇本身的主題,不可過份執着,否則容易拆成兩套劇以致焦點不分。正如TVB劇《天與地》中,表達乃是編審所言的「慨嘆現世不仁」,當中故事不乏「友情」、「愛情」之描述,目的乃在於使故事可以發展,試想像,故事中的吃掉家明的鼓佬、陳豪、黃德斌原來是不相識,故事哪有推延空間(未看過的同學抱歉了!)?;另一TVB劇《談情說案》,此劇有如其名,可分拆兩套不同的劇—「談情」與「說案」,此劇又確確實實分別述說「愛情」與「查案」,以致主題不明。若以多啦的一篇大長篇《迷宮之旅》作例子,就表達不應過份依賴機器,但故事必須對大雄眾人對莎比奧的交情等等等等進行描繪才可令故事推進下去。但《奇蹟》的特別之處,在於即使刪去了「大雄VS兒時爸爸」、「親情的回憶」等場口,對故事發展毫無影響, 這亦是主題不分的結果,故本篇強調的「父子情」反而是喧賓奪主。總之,「冒險」+「親情」不可以過分混合的原因:一、無必要;二、不應該。
第二,關於故事平淡與否問題。澄清一點,在下都覺得「平淡不是差」。只怕故事描述乃是「冒險」,既然是「冒險」,那有「平淡」之理?要「平淡」的故事,一是上述提及將日常鎖事搬上長篇;二是將《雲之國》、《創世日記》一類非以「冒險」作主體的故事作為故事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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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言,我們應以包容的心去觀賞長篇或是其他劇集,但是,製作群同時帶給我們更大的失望。故事加入兒時爸爸的意念是好,但事實故事亦有不足,只怕我們不批評的話,那長篇的質素就不會有改進的地方。澄清一點,我們亦並非以所謂「舊準則」去評價故事,而是以主題是否清晰、描繪的力度等方面評價之,正如一篇作文/論文一樣。一個「作品」有好有壞,正正值得討論之處;只擔心《多啦》大長篇進一步淪為「商品」,那探討都顯得沒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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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天與地》中的阿佘沒吃掉家明,剛才打多了...另再加《談情》作例,或許有點奇怪@@ 另,謝謝野味站長的推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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