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ithyuen 寫:宣傳公司的工作就是要改變消費者行為。
就是因為有這些「買幾多送幾多」的換購條件,
就會令人不自覺地到便利店買東西,
未夠金額的時候又再買再多件貨品去「砌數」,
到頭來就會花多了錢,買了一大堆自己根本不會用的東西。
部份不同意,沒錯我也是會「砌數」來多換1至2個印章,但是若我不在7-11買也會到超市買的(我買的是朱古力),所以我不認為怎樣花多了錢(雖然7-11賣的是貴了1元(dora21) 1元當成是買一個印也值得吧...)。
也許站在消費者方面看不會有太大影響(反正花在7-11的錢和花在其他便利店/超市的錢沒太大分別),但是站在便利店/商店/超市方面看7-11無疑是在「搶生意」。
老實說,即使是多啦的超級Fans,我想也不會刻意買些不會用的東西來多換些印章的...那太白x了.....錢那麼多倒不如直接和工廠/其他人那裡訂/買來吧。
(其實買一張點數卡也有一堆印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