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出處:http://blog.woixv.com/?p=730
其實畫面問題不太大,大問題的是主題曲
有點聽力都知道這根本是Copy and Paste,連自己彈一次也不會
其實這透露了版權法中的道德問題:買了版權回來,是否表示買家可以任意使用而不用著名出處?
在學術界中這已等同抄襲,必死無疑
但在社會,有一部份所謂的「賣斷版權」又可以容許這樣做
這表示個人創作只要被大機構買了版權,那大公司可以任意使用,甚至不用理會原創者?
#1樓, 由 Dr_Reaper » 2009-10-16, 週五 11:17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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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由 Dr_Reaper » 2009-10-19, 週一 10:30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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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aoran - 18 Oct 2009 15:04 寫:樓主說得好,這正特顯了現行版權法的弊端。
傳統媒體如電視台,挾着自己財雄勢大的優勢,在商業銷售上「合法」地售得版權,就可以任意使用,甚至不用說明原作者。
個人或同好的非商業牟利創作,卻受着這些版權天價銷售之制肘,變成無法售得=無法合法地使用一些流通已廣的人類文化符號,影響了創作時傳情達意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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