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疑似藝人裸照案、最新被捕的男子,被控發布淫褻照片,今早提堂,獲准保釋。
24歲被告郭鎮瑋被控於二月六日在香港一個網站討論區上發放兩個壓縮檔案,內含一百張淫褻照片。他前日上午被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昨晚被起訴散布淫褻照片,上午在觀塘法院出庭。
被告暫時無須答辯,案件延後到三月十一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並必須交出旅遊證件。
據稱,檢方一度反對被告交保。不過,法官認為被告不會棄保潛逃或干擾證人,再犯的機會不大。
這個新聞也算十八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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