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明白各位的心情,一旦你靈光乍現,想到些覺得很有趣的情節,就很難抑壓那股立即要寫進去的衝動。
但是!寫進去之前,你有沒有考慮過,這些所謂「有趣」的情節,到底跟故事主線有沒有關係?或是對刻畫角色形象有沒有幫助?如果完全沒有關係,你加進這些情節,只分散讀者注意力,無法對故事情節留下深刻印象。而且,你覺得有趣,讀者就未必覺得有趣,到時引不起讀者共鳴,反而會弄巧反拙。
我個人很贊成在故事進入悶場時,加些帶惡搞成份的笑料,讓讀者不易覺得沉悶,道理就像煮菜時加些調味料一樣。但是調味不能太多,要是你的故事充斥著你自以為有趣的冷笑話,讀者只會覺得你技窮兼無聊沉悶。記住,小說不是惡搞文,亂加調味料只會變成難以入口的菜肴。
最後再說一次,小說之道在於取捨,對劇情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就取,無關重要的無聊情節就捨。調味料當然要,但不要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