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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啦A夢小知識: 水田版第20集(第42、43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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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死亡陷阱(部分地方有改)

未閱讀文章 #1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6:49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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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一宗命案

我駕駛車子,從般含道飆車左轉薄扶林道,一下子香港大學黃克競樓便在左邊過去了。

東方開始出現魚肚白,雲端輕輕的被鍍上銀色的周邊,路上除了三兩奔馳的計程車外,都市仍處於半夢半醒的狀態。

街燈彎著腰,昨夜瞪得炯炯的眼睛,經過一晚辛勞,如今顯得沒精打采,在晨曦破曉時分,無聲無息地交更了。

倒後鏡中,我的雙目一樣無神呆滯,滿佈紅筋。我有點睏,打了個呵欠,瞄瞄車內的顯示鐘:五時二十九分。

二十五分鐘前,一個電話把我從睡夢中驚醒。

除了諾貝爾評審委員會打長途電話、半夜將喜訊通知得獎者外,夜半鈴聲帶來的,都不會是好消息。

「喂──」我不情願地側身,勉強提起電話筒,腦海中仍殘留著剛才的夢境。

「野味醫生,有人在薄扶林水塘發現一名男童屍體。我在這裡等你!快來看看!」對面傳來何Sir氣急敗壞的語氣。

才早上五時,他並沒有留下空間,讓我咀嚼這消息,便「嘟──」的掛線了。

我合上雙眼,努力重拾意識,手仍提著電話筒,呆坐在床邊好一陣子,才逐漸清醒,整理出一個事實。

有命案發生。死者為一男童,案發地點:薄扶林水塘。

車子駛經中華基督教墳場,與瑪麗醫院擦身而過後,前面便出現兩輛警車,停泊在路旁。馬路邊有幾名警員站崗,他們右手輕按肩膀旁的對講機,側著頭互通消息。有警員認出我的車子,揮動手臂,指引我拐入薄扶林水塘道,示意我在騎術學校前的林蔭樹旁停下。薄扶林水塘就在前面。

薄扶林水塘為香港第一個水塘,位於薄扶林郊野公園內。郊野公園盡是青蔥林木,環抱太平山,為港島徑第一段起點。每逢周末、假日,許多熱愛遠足的人,都會到此,沿夏力道前行,上山欣賞維港景色。
現在警方已將現場封鎖,一批晨運客簇擁在藍色的彩帶外面,都是上了年紀的公公婆婆,大概是附近的居民,清早會沿著水塘旁邊的山徑晨運。

「年紀小小就死了,真陰功!」白髮蒼蒼的老婆婆嘆氣道。

「看來還不足二十歲呢!有什麼想不開呀?」旁邊的老翁把眉頭深深皺著。

「不知道是不是住在附近呢?」有人緊張的問。

「幸好今天我遲了出門。如果是我發現屍體,準嚇昏了!」

「我有高血壓,心臟病發都似!」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地討論。枝頭上雀鳥啁啾,吱吱喳喳的也來湊熱鬧,像有什麼秘密要告發似的。

我走上斜坡,陽光已從綠葉間滲進來,樹影婆娑,太陽一出來,馬上惹起蟬鳴處處,議論紛紛,好奇在這個清晨為何突然聚集了這一群人。

警方領我到一棵樹下,那裡躺著一具男童屍體,早已被蓋上白布,救護人員正準備將他抬上擔架,送往殮房。

何Sir在不遠處被記者團團包圍,簡單的報告男童被發現的經過。

男童身高約一點七米,一身便服,穿著淺藍色的T恤,上面有淡淡的垢痕;半截褲外面,展露長長的雙腿,球鞋襪子也沾著泥濘。他頸上套著一根麻繩,一道深深的繩索烙印殘酷地自下頦伸延至耳朵後面,明顯是被繩索緊勒後窒息致死。由於頸部的血管被繩索壓迫,阻塞頭部血液流動,引致男童面部充血、發脹,連舌頭也微微伸了出來。

我趁著救護人員還未將男童送走,略略檢查了男童,不消五秒鐘,已掌握大概的死亡時間。

推測死亡時間,其中重要線索來自死者的體溫和「屍僵」程度。

人體內細胞新陳代謝所產生的熱量,令體溫得以維持。死後,血液停止流動,細胞由於再得不到氧分和營養補充,便會死亡,停止發放能量;於是,身體便像離開熱板的食物,在空氣中逐漸冷卻。

體溫下降的速度,呈乙形曲線;就是說,體溫會維持一段短時間後,才逐漸下降,最終趨向空氣溫度。身體與四周的溫差愈大,體溫下降的速度愈快。

人體的溫度為37度,因此,只要知道氣溫,略為運算一下,便可得出大約的死亡時間。

至於「屍僵」,是死後身體呈現僵直狀態。這時屍體猶如一尊石像,硬繃繃的,全部關節動彈不得,鎖住了,如果托起死者的頭,他便可以像一塊板子般,筆直的站住。

那是由於控制活動的肌肉,不能舒展收縮,死死的將各關節「扣緊」。

為什麼會出現「屍僵」呢?

我們知道,肌肉是由千千萬萬的肌絲(Myofilamemt)組成,這些肌絲層層疊疊如堆起的紙張,它們之間相互來回移動,便造成肌肉收縮;而這滑溜的過程,需要能量。因此,運動肌肉時,就會耗用能量。

「屍僵」絕少在死後立刻出現。即使人死了,肌肉內還儲存著能量,肌絲間仍是滑溜的,在這段時間身體柔軟鬆弛。直至死後約三至六小時,儲備的能量漸漸耗減,肌絲便會像失去潤滑劑的機器,彼此緊扣結連,鎖在一起,像餬著的紙張,再也動彈不得,於是肌肉便呈僵硬狀況,這便是「屍僵」。

所以,只要稍稍動一動死者的手臂,便能測試屍僵的程度,從而推斷死亡時間。

肌肉被腐解後,屍僵才會消失,這過程一般需時一天半,時間長短會受氣溫、死前掙扎等因素影響。

由此可知,吸血「僵屍」只會是小說裡虛構的角色。試想想,肌肉腐解了,關節便活動自如,又何來「僵屍」之有呢?

男童屍體很快便被運走了,何Sir仍在招架一群記者,我於是獨個兒到處看看。環顧四周,薄扶林水塘毗鄰薄扶林村,那是香港島最古老的村之一,建於幾百年前,歷史悠久;密麻麻的木屋、石屋,鱗次櫛比排列著,最高只有兩層,住的多是比較窮困的人家,屋與屋之間是又彎又窄的小道,蜿蜒錯綜。諷刺的是,村口鄰近私人屋苑置富花園,不遠處是薄扶林花園,那裡是大學教授、瑪麗醫院醫生聚居之地;一條馬路之隔、位於山腳的碧瑤灣,洋房處處,背山面海,是南區著名的豪宅,形成強烈對比。

男童會來自這區嗎?他背後有什麼故事?我納悶,也惋惜小生命的結束。

何Sir見我到了,打發掉記者,急步走近。

我們來到發現男孩的地方,頭頂上約十呎的地方,樹椏上繫著半截斷了的繩索。

「三位晨運客今早四時五十分結伴路經這裡,發現男童被繩索吊在半空,其中一名晨運客身懷小刀,先將繩索割斷,其他人代為報警。」何Sir告訴我事情始末:「可惜在救護人員來到前,男童已……」

這看來是宗自殺案,我想。

「有發現遺書之類嗎?」我疑惑。

何Sir提起手上的塑膠袋,內有一枝筆、一串鑰匙和封口的信。何Sir打開信封,從裡面掏出一張小紙條,上面只寫了三個字:「對不起。」

字體顫巍巍的,寫的人似乎情緒激動,還有些慌亂。

「男童身上並沒有身分證明文件,我們正從這方面展開調查。」何Sir指了指附近的警員,他們正在樹叢間作地氈式搜查,連垃圾箱等處也翻開來,看看有沒有發現,對講機「沙沙」作響,卻叫人摸不清說話的內容。

這時一名警員匆匆趕來:「何Sir,有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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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閱讀文章 #2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6:56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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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不在場的證物
只見那名警員拿著一個黑色大垃圾膠袋走過來。那膠袋又皺又扁的,看來沒有東西在內。



何Sir皺眉道:「你拿個垃圾袋來幹甚麼?」



「我初時也以為是個垃圾袋,但看清楚才發現是一隻放了氣的小型橡皮艇。」



何Sir接過那橡皮艇細看。看來看去只是一團黑黝黝的塑膠。正感失望之際,他發現了一個淺淺的白色印:023



「倒像是公物的記號……」何Sir自言自語。



「給我看看好嗎?」我說。



「好吧。」



我從何Sir手中接過橡皮艇,看見它皺巴巴的,便用手把它拉平,看看有沒有未被發現的記號。「咦?」少量的水從原來的皺摺處滴出。



何Sir也看見了,沉吟道:「濕的?奇怪,昨晚沒有下過雨啊。」



我和何Sir的目光同時轉向水塘的方向。



「水塘的管理處該備有橡皮艇吧?」我問。



何Sir瞄了我一眼,像在說:「何須多此一問?」。他沒有答話,立刻轉過頭,吩咐兩名警員去查問管理員,看看橡皮艇是否水塘管理處的失物。



這時,一群記者已聞風而至,爭先恐後地要拍下新發現的證物。何Sir拉我逃出人堆。



何Sir把我拉到我的車內,關好車門,對我說:「趁記者不在,快說說你的發現。」



「從屍體的僵硬度推測,死亡時間大約是午夜十一時至凌晨一時。我想是宗自殺案吧……」我沉吟。「慢著!」



我被一連串的閃光吸引。原來另一批剛剛到的記者正在拍一些現場的照片。男童上吊的地方更被閃光燈照得十分刺眼。



「那樹椏很高啊,離地有十多呎!只有一米七高的男童怎能在那兒繫繩呢?」我說。何Sir雙眼忽然瞪大,皺眉看著我。



我想了想,問何Sir:「你們有沒有發現腳踏或梯之類的東西?」



「沒有!現場的證物根本就不多……」何Sir狠狠地搥了儀表板一下,懊惱地說。



那就奇怪了。如果男童是自行上吊的話,他怎能在死後移走腳踏呢?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便問何Sir:「發現屍體的幾個晨運客又如何割斷繩索呢?」



「那三個阿伯!說話夾纏不清的!問他們的口供,一個說到中途卻又說了自己當年打仗如何在戰壕中拯救垂死的同袍;另一個又說這些小童的屍體他抗日時見得多了;第三個更過份,說自己年輕時的身手可媲美小李飛刀,自習武以來就刀不離身,今天果然大派用場……」我忍俊不禁,但我深知現在何Sir腦內只有查案,再滑稽的事也只會惹怒他,只好忍著笑點頭認同他的牢騷。何Sir續道:「聽得我頭昏腦脹!我聽到大概是那條繩很長,吊著男孩的那頭剛剛能被一位個子較高的晨運客捉住,再拿小刀割斷吧。」



「這倒合理。但男童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自己綁繩的。」我邊想邊說。「除非他懂得用西部牛仔的套索……」



「野味大偵探,你還沒睡醒嗎?」何Sir不耐煩地打斷了我。哼!我剛才都沒打斷他呢!況且我也不是想說西部牛仔的故事!



何Sir大概察覺到我的不悅,便打圓場:「我明白你的意思,調查這疑點就交給我吧,你專心做你的解剖。」



也好,免得何Sir誤會我要搶他的飯碗。



※ ※ ※ ※ ※ ※ ※ ※ ※ ※ ※ ※ ※ ※ ※



由於案發地點接近瑪麗醫院,男童的屍體便被運往瑪麗醫院的殮房,待我作進一步的剖驗。



天色漸亮,我的眼睛開始有點刺痛。幸好駛往瑪麗醫院的路程很短,沒出甚麼車禍。



我把車子泊在醫院的停車場內,我的手提電話發出兩聲短鳴,是何Sir的短訊:橡皮艇來自水塘。嘿!果然不出我所料!



我看看錶:六時二十分。殮房的工作人員大概還沒準備好地方,而我的肚子已咕咕作響了。我決定先到飯堂快速地吃個早餐。



到飯堂的途中遇到李醫生。李醫生是我的大學同學,現在是醫學院的助教。只見他在向幾個實習醫生傳授與病人溝通的心得:「……除了要向病人解釋你給他們某治療的用意,也要向他們解釋不給某治療的原因。例如:為何不處方抗生素……」



聽到這句話,我的心像被電擊了一下。現場的證物未能解釋案情,那麼不在現場的物品呢?是否有一些東西理應在現場,但卻不在呢?如果有,那又是甚麼?



「先生,請問你是否要買食物?」一把帶點不耐煩的女聲把我從混亂的思緒中拉了出來。我抬起頭,看見自己站在飯堂的售票員面前,身後有幾個趕著買早餐的人對我怒目而視。我尷尬地掏出錢包,胡亂點了個早餐。



※ ※ ※ ※ ※ ※ ※ ※ ※ ※ ※ ※ ※ ※ ※ ※ ※



吃罷早餐,我到了殮房。在解剖室前有個更衣室,可能時間尚早,還未有人使用過,所以黑漆漆的,伸手不見五指。我找了好一會才找到那燈的開關。



天黑黑……看不見……街燈照不到的樹椏……電筒……



我知道不在場的證物是甚麼了!



我趕快打了電話給何Sir,請他再找找現場有沒有照明的用品。



「我們已搜得很仔細的了,真的甚麼也沒有。不信的話你自己找找看吧!」他說。何Sir素來對自己的辦事能力很自負,他一定是誤會了我,以為我不相信他。



看來要趕快說清楚了。我解釋:「不!我相信你。如果找不到便可證明男童不是自殺,因為那裡是街燈照不到的,根本不夠光可打繩結!電筒一定是給兇手帶走了!」



「嘟──」又掛線了,一定是趕著去確認吧。何Sir真性急。



※ ※ ※ ※ ※ ※ ※ ※ ※ ※ ※ ※ ※ ※ ※ ※



男童的屍體靜靜地躺在解剖床上。我先抽取了他的體液樣本送往化驗。



我再檢查他的頸。細看那道繩索烙印,它非常深,自下頦一直伸延至耳朵後面,明顯只有一道,而且周圍也沒指甲刮痕。



被他人勒死的死者,頸上通常有多於一道較淺的勒痕,那是他和兇手糾纏的結果。如果被勒時他曾經嘗試拉開勒頸的繩,更會在繩痕周圍留下指甲刮痕。



表面看來,男童真的是吊死,而期間也沒掙扎。



這點雖然和自殺吻合,但環境證據卻大都指向他殺。難道我的判斷錯誤?我迷惘了。



男童的嘴微張,似要訴說些甚麼。我期望進一步的檢驗能從他的身上找到事情的真相。



突然,門後傳出何Sir的叫喚:「野味醫生,男童的身份有線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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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1-23, 週二 7: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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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閱讀文章 #3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7:03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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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室大門倏地「呯」的一聲,被推了開來。



唉!何Sir那副急性子,一有什麼新發現,便擅自闖進解剖室,可影響我專心剖驗呢!



「你下次進來前,能否先通知我嗎?」這可不是第一次了,我沒好氣的埋怨:「男童的身分如果與死亡原因無關的話,我們大可以待解剖完畢再談。」



「野味醫生,不得了!這男童你得好好剖驗。我的飯碗靠你!」何Sir像沒把我的話聽進去,逕自衝到我身旁,右手指指屍體,滿有權威的說:「你知道麼?男童是VIP(Very Important Person),警方對這宗命案極為關注,要我徹查。」



我瞪眼望著他,看他的樣子,命案像有點眉目了。



「你可知道男童的父親是誰?」何Sir靠近我,彷彿有天大的秘密要宣佈似的,壓低嗓子:「相信就是野比一邦。」



野比一邦?我心裡一怔。燦星娛樂集團總裁沈一邦?那麼,面前的男童,豈不是他第三任太太的么子了?難怪警方大為緊張。



野比一邦是城中名流富豪,八面玲瓏,長袖善舞。經營的唱片公司最近捧紅了數位年輕歌手,風靡時下青少年,近年這些歌手的唱片銷量,一直高踞流行榜首三位,壟斷市場,無論在街上、餐廳或服裝店,都播著這些偶像的歌曲。最近興起的懷舊什錦歌曲熱潮,據聞也是在集團「催谷」下產生的,沈一邦旗下公司順利打開了年長一輩的市場,財源滾滾。



這些年來,野比一邦更染指地產,日前他以高價投得一塊官地作興建豪宅用途,令全城嘩然。除了善於投資,他亦活躍社交圈子,積極參與各大型慈善活動,捐款動輒百萬,出盡風頭。



風光背後,野比一邦卻是非多多,成為城中人談論的話題。他開設多間卡拉OK和夜總會,這些地方燈紅酒綠,聲色犬馬,招徠不少顧客,早前還給揭發是「丸仔」交易的熱點,惹來警方的注意。上月,他的夜總會遭人淋紅油,而數宗黑幫打鬥、走私藏毒案,據報他亦牽連在內。近日警方大規模的「鳴鳥」掃黃行動,有消息指他就是賣淫集團的幕後主腦,言之鑿鑿,甚囂塵上。



總之,野比一邦可說無論在娛樂、經濟和港聞版都新聞多多,是風雲人物。



「野味醫生,幫幫忙,你解剖完畢後,請好好把傷口縫合起來,打理乾淨。沈一邦夫婦在外面,等著認屍。」何Sir身負重任,一臉嚴肅的叮囑我,生怕我待慢了這位VIP,叫警方為難。



我點點頭,心想殮房外面大概已人頭湧湧,駐滿了記者和警方人員吧!何Sir今回可忙於招架呢!



何Sir說畢,匆匆離開,解剖室又只剩下我和男童了。氣氛頓時變得緊張凝重,男童特殊的身分,為案件蒙上神秘色彩,令死因顯得不尋常起來。



我翻開男童的眼瞼,只見他眼白佈滿瘀點,明顯是血液外滲。我又用電筒照照鼻腔和耳朵,唔,黏膜位置有流血跡象,這些都是窒息的表徵。除了頸上一道勒痕外,男童表面並沒有其他傷痕。



遭人勒斃時,頸部的繩索印痕多是平放;由頦部至耳背的繩索印,一般是自縊所致。但當我詳細檢驗男童耳背的印痕時,「嗯?」我知道,這並不是一宗自縊案!



因為左右兩道印痕,竟在男童後腦枕骨的地方相遇了,完完整整的在男童頸上繞了一圈!不但如此,相遇之處還打了個交叉,於是脖子的繩索印痕,形成「α」符號。這不可能在自縊的情況下出現——如果男童是上吊自殺,兩道繩索印會在頸後面留下空檔,沒可能交叉相遇。



小童被勒死,頸上的印痕,並不一定像成人般平放,這是容易理解的。因為男童才一點七米,稍為高大的成人,往後一勒,繩索便會在脖子遺留由下而上、類似上吊的瘀痕。



配合案發現場的環境證據,可以斷定,男童遇害了!兇手竟在殺人後,將男童吊在樹上,企圖混淆視聽,拖延追查程序。



那麼,為什麼頸部沒有男童因掙扎而留下的指甲刮痕呢?是兇手強壯有力,還是行兇者不只一人,男童給制服了,不能反抗?抑或男童受到藥物影響,甚至因疾病、極度驚恐的情況下,未及反應便窒息死亡?



我必須從解剖中,排除疾病、藥物影響的可能性,其他的就要留待警方偵查了。於是,我開始檢驗男童的內臟。



男童氣管處有出血現象,頸部幾塊小骨也折裂了,兇手狠毒非常,手法乾脆俐落,一使勁便將男童置諸死地,好殘忍!至於男童的其他器官,我並沒有發現異常之處。



拍下照片後,剖驗程序便告完成。我小心縫好男童的傷口,揩乾淨血跡,蓋上白布後,將男童推出解剖室。



何Sir站在走廊盡頭,見我出來,向我打了個眼色,示意我到會客室。



那裡坐著一名中年男子,一副黑框眼鏡架在高挺的鼻樑上,斑白的頭髮,增添一份成熟滄桑的味道。他穿著一套Gucci黑色外套,裡面襯上灰色衛衣,一看見我便必恭必敬的站起來。身旁的一名婦人,就是野比太太吧!她身裁高佻,淡抹脂粉,一襲黑色連身長裙,更顯風韻莊重。



會客室裡還站著兩名架著「黑超」的彪形大漢,他們西裝畢挺,頭髮Gel得燙貼,左耳塞著無線耳筒,機警的向我瞄了瞄,不苟言笑,一望便知道是保鑣了。



我上前,一邊和野比夫婦握手,一邊自我介紹,目光接觸到兩雙沉鬱憂愁的眼睛,滿臉倦態,野比太太哭腫了的雙眼滿布青絲,形容憔悴。



他們點點頭,嘴唇開合一下,沒說半句話,與我來到屍體旁邊。



我將白布輕輕掀起,照面的一下打擊,叫野比太太馬上合上雙眼,別過臉來,栽在沈一邦懷裡啜泣。只見沈一邦輕撫著她的肩,也不能自已,要由保鑣攙扶著坐下。



男童證實為野比峰國。何Sir等了一會,讓沈夫婦平復過來,準備帶他們離開,到警署錄取詳細口供。



臨走前,沈一邦追問我剖驗的結果,我只含糊的告訴他正在調查研究中,輕輕的把問題帶過去了。我沒有將男童的死因告訴野比夫婦,原因有二:首先,這只是初步解剖發現,還要等其他的化驗結果,才可以整理出真正的死亡過程,這要等上一些日子。此外,更重要的是,死因報告是法律文件,日後如要起訴疑兇、或需要召開死因聆訊,報告會成為呈堂證供,屬於高度機密檔案,除了警方或有關人士外,不得隨便泄漏出去。我還沒有和何Sir好好討論繩索印痕的秘密,又怎能單方面向野比夫婦和保鑣等人公布結果呢?



記者們旋即又趕到警署去了。那個下午,一切平靜得很,天氣有些翳悶,像風雨欲來前的沉寂,令人有點不安。



晚上九點,我的手提電話終於響起,傳來何Sir氣急敗壞的嗓子,他略帶張皇的說:「野味醫生,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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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1-23, 週二 7: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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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閱讀文章 #4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7:11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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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比幗琳在家燒炭自殺了!」未等我回應,何Sir已叫了起來。我感到何Sir正處於極度慌張的狀態,他的嗓子明顯比平常高了八度,更差點走調了。



「誰是野比幗琳?」我問。



「野比一邦的大女兒沈幗琳啊!」何Sir叫道。「野味醫生,快來置富花園看看!」



「嘟──」又掛線了。他還未告訴我確實地址呢!如果每位市民報警時都這樣含糊不清的話,我倒想看看警方如何辦案!



※ ※ ※ ※ ※ ※ ※ ※ ※ ※ ※ ※ ※ ※ ※ ※



我還未把車子駛到置富花園,已看見有兩輛警車停泊在屋苑的大閘前。我泊好車,請一位站崗的警員帶我到事發的單位。



我剛踏出升降機,便被焦急的何Sir緊緊拉住,好像他已等了我一輩子似的,只差一句「我等得你好苦!」我便活脫是文藝小說裡的負心郎了。唉!我可是在接到電話後四分鐘趕到的呢。



「唉!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要找沈家各人落口供,老是聯絡不到搬出了野比家大宅獨居的野比幗琳。上門找她,卻發現了命案。」何Sir一面走一面對我說。



我們走進一單位,直衝主人房。房內的空氣混濁得很。何Sir領我繞過一道屏風,一幕駭人的景象即映入我的眼簾。



只見床上側臥著一名穿著睡衣的年輕女子,臉上泛著粉紅色,頭髮披散。她的頭和左手軟軟地自床沿垂下,嘴角有一道紅色的血跡伸延至右面頰。順著血跡往下看,地上的炭盆和地毯都蓋上了一片腥紅。



一般燒炭的死者,都是死於一氧化碳中毒。人體血液內的紅血球含有血紅蛋白(Hemoglobin),血紅蛋白可以在血液流經肺部時吸收氧氣,待血流至身體各部時再把氧氣放出。所以身體所有細胞能得到足夠的氧氣供應,全仗血紅蛋白把氧氣「收放自如」。



在一氧化碳中毒的情況下,吸進肺部的一氧化碳和血紅蛋白結合,取代了氧氣的位置,致使血紅蛋白不能正常地吸收氧氣運至身體各處,導至細胞缺氧死亡。這些和一氧化碳結合了的血紅蛋白呈櫻桃紅色,有別於帶氧血紅蛋白的鮮紅色,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患者皮膚呈粉紅色。



可是,若沈幗琳單純是燒炭的話,應不會吐血。而且從現場的情況看來,吐出的血也弄熄了不少炭火,所吐的血量之多,頗為嚇人!



事不宜遲,我立即拿出電筒,檢查她的瞳孔對光的反應。我再拿聽筒檢查呼吸和心跳。



「何Sir,她還沒有死去!」雖然很微弱,但我還能檢查出野比幗琳尚有生命跡象。



何Sir還未及反應,救護員正好趕到現場。



「快給她氧氣!」救護員聽了我的話,不敢怠慢,立即替她急救。由於血紅蛋白與一氧化碳的結合比與氧氣的牢固二百四十倍,所以讓患者吸入高濃度的氧氣才可把血紅蛋白上的一氧化碳趕走。



我趁救護員忙於急救時,檢視地上的血跡。「咦?」一陣酸味和酒味撲鼻而來。我細看,原來那些並非血跡,而是嘔吐物。為甚麼嘔吐物會呈血紅色呢?我心裡納悶,一面從地毯上收集些嘔吐物,放進樣本瓶。



此時救護人員已把野比幗琳搬上抬床送走,何Sir的下屬Mary也跟著他們走了。



我抬頭張望,發現野比幗琳的床頭放著一支只剩小半的紅酒,頓時恍然大悟。如果她昏迷前喝過紅酒,嘔吐物混有紅酒,自然呈紅色了。幸好她醉酒嘔吐,淋熄了大半的炭火,否則已不活了。



我把發現告訴何Sir,他卻像沒聽見似的。他失神地喃喃自語:「我竟沒發現她還生存……若她有甚麼三長兩短……我就完了……」



聽何Sir這麼說,我也不禁擔心起來。一氧化碳中毒的最兇險之處是會令腦部缺氧。腦部缺氧超過三分鐘,通常會造成永久的損害,甚至死亡。而從何Sir發現野比幗琳至開始急救,已超過五分鐘了。而且我們也不知道她開始缺氧後多久才被何Sir發現……



「那也不是你的錯。你又不是醫護人員,又沒有儀器,沒發現也很正常。你及時找我和召了救護車已是盡了責任了。」我只好安慰何Sir。看來警方重視野比家的案子,上司給何Sir的壓力不小。



何Sir沉默不語,緩緩點了點頭。我拍拍他的肩,逕自檢視現場。



房內的裝潢一看便知所費不菲。配襯成一套的名牌家具,軟綿綿的地毯,配合巧妙佈置的柔和燈光,營造一種舒適的感覺。



我信步走到隔鄰的衣帽間。只見右邊的牆壁鑲了一塊大鏡子,左邊掛滿了華衣美服。鞋櫃內多是尖頭幼跟的高跟鞋,可以看出野比幗琳非常愛美,屬於「死也要漂亮」一類。奇怪的是,她自殺前卻沒有悉心打扮一番。



這時何Sir快步走進房來,像已回復平日的急性子。



「野味醫生,你有沒有頭緒?」他迫不及待的問。



「雖然沒有證據,但我總覺得這件事與野比峰國一案有關連。」我告訴何Sir我的直覺。



何Sir像忽然想起甚麼,問道:「剖驗有甚麼結果?」



我簡單報告了剖驗的發現。最後我說:「這只是初步的結果,體液化驗的報告還未有。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野比峰國是被殘酷地勒死的。」



何Sir聽完,倒抽了口涼氣,叫道:「兇殺案!現在死者的姊姊也出事了……」



「那麼,野比幗琳也可能不是自殺……」我嘗試順著何Sir的思路接下去。



「不會吧,野比幗琳自殺的睡房在我們發現時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密室啊!」何Sir說。「窗戶緊閉,房門還上了鎖。而且,你來看看這裡……」



何Sir帶我回到睡房的門口。他從門後拾起一塊乾硬的白毛巾。



「我們到場時,這毛巾是在房內蓋著門底的縫隙的。」何Sir向我解釋。「房外的人沒可能在鎖上門後,再在房內放毛巾。所以這毛巾一定是野比幗琳自己放的,用以防止燒炭放出的毒氣從門縫溜走。」



何Sir的推測也不無道理。窗戶的確是只能從內緊閉那一種。房門雖然可以從外鎖上,但它只能向房內推,加上門後放有毛巾這一點,排除了野比幗琳不是自殺的可能。



我細看那塊毛巾。從它的乾硬狀態可以斷定,它被放在門縫時一定還是濕的,之後在那兒變乾,所以保持了當時的形狀。毛巾呈棒形,有一道直坑紋,是門的底邊壓成的。另一面卻有四道垂直的幼凹紋,令毛巾變成像蓮藕般的一節節。



我讓何Sir看那些凹紋。「奇怪!這些凹紋很銳利,不像是用手造成的。」他沉吟了一會兒。「這……這倒使我想起端午節的粽子……」



我的腦海立即浮現兒時吃粽子的情境。熱呼呼的粽子香氣四溢。祖母用線圍著粽子繞了一圈,把兩端一拉,白線深深陷入粽子的表面,把它切成兩半。她總是把較大的一半給我……



「野味醫生!你發甚麼呆?」何Sir竟把臉哄到我面前,嚷道。「我知道了!那是用線造成的!」



我把注意力重新轉移到毛巾上。那果然是線痕。但沒有人會用線把毛巾切斷吧?而且印痕只出現在毛巾向房內的一邊……意味著……毛巾是被門外的人用線拉向門縫的!



我好像看到兇手把毛巾橫放在房內門後的不遠處,套進四個線尾拉至房外的線圈。待鎖好房門後,拉動門縫下的線圈,使毛巾緊貼門底,再剪開線圈,拉走線尾,造成像是受害人自己放毛巾的錯覺。我們差點被他騙了!



我向何Sir解釋,並決定做一個小小的示範。我在浴室找了一塊大小一樣的毛巾,又拿了一盒牙線。



「咦?」我發現牙線盒竟是空的!沈幗琳用完了牙線,怎會把空盒放回原位,而不丟掉呢?難道,這盒牙線是兇手用完的?



這時,響起歌神〈尖沙咀Susie〉的旋律,何Sir瞄了瞄手提電話的屏幕:「是Mary。」便立即接聽:「喂?你說大聲點……野比幗琳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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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閱讀文章 #5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7:22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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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何Sir面色一沉,閉上雙眼,左手指尖壓在額上,不住搖搖頭,彷彿努力叫自己冷靜下來,留心Mary的每句說話。未幾,只見他臉皺作一團,青一塊白一塊的,最後他深深吸一口氣,接上去:「好,謝謝你,Mary ……我會通知野味醫生,相信他可以為我們解剖的……你和野比先生辦完手續後,可以先走,我會在這裡打點一切,時間不早了。」



何Sir「拍」的將電話合上,終於按捺不住情緒,緊握拳頭,手中的電話幾乎也被捏扁了。他暗罵一聲:「該死!」使勁的揮了幾道空拳,「呯」的踢在牆上,憤怒的又一句「該死!」分不清他在咒詛兇手,還是為未能將幗琳及時送院而自責。



幗琳在送院途中,證實死亡。



我明白何Sir的遺憾,任由他發泄一會,然後來到他身旁,輕拍他肩膊安慰道:「何Sir,幗琳明顯是遭人謀殺,她的死,不能全怪在你身上。你放心,我會盡快安排剖驗屍體,及早找出死因。」何Sir含含糊糊的道謝一聲,儘管低頭沉思,我看得出,他深深不忿,猶如一隻觸怒了的老虎,蠢蠢欲動。



不一會,他抬起頭來,像從蟄伏狀態要作出反抗似的,挺直腰,大聲吩咐:「各位兄弟,封鎖現場!給我徹底搜查屋內的證據。房子裡的證物,一件也不要走漏。垃圾桶也要檢查!」聲音在室內迴響。



何Sir向兇手宣戰了。我略略交代峰國的死因後,自覺這裡幫不上忙,便向他告別,逕自駕車回家。心想今晚要好好休息,養足精神,明早為幗琳詳細檢驗。



****************************************



翌日,何Sir並沒有出現在解剖室裡,明顯仍在為昨夜的案件忙著。沉寂的解剖室,只有手術刀來回碰擊冰冷桌面的鏗鏘聲。



幗琳的器官呈現櫻桃紅顏色,那是一氧化碳中毒的徵象。



剖開胃部,一陣濃烈的酒精氣味迎面撲來;胃內除了一些水果和蔬菜的殘渣外,並沒有再多的發現。



為了加快檢驗程序,我在血液和尿液的樣本上都蓋上「緊急」字樣,著工作人員盡快送往化驗室。



近黃昏時分,化驗室已給我傳真報告──啊!我赫然發現,除了一氧化碳和酒精含量驚人外,幗琳體液中巴比士酸鹽(Barbiturate)的含量也甚高,竟達至致命的劑量!



巴比士酸鹽、酒精、一氧化碳,三管齊下,幗琳的生命是難保的了!



巴比士酸鹽,俗稱「紅魔鬼」,為精神科藥物,屬鎮抑劑,能抑壓中樞神經,令人產生鬆弛、安寧、怠睡效果,一度被人濫用。此藥物極為危險,不可亂服,因為純巴比士酸鹽呈白色粉末狀,無氣味,堪稱是無聲無色的殺手。如果混和酒精喝下,更容易危及生命,因兩者皆有鎮抑作用,令服用者呼吸和心跳減慢,甚至停頓,引致死亡。



我想,為什麼幗琳體內有致命劑量的巴比士酸鹽呢?這離不開兩個原因。



第一、她可能是長期濫用藥物者。服用巴比士酸鹽的人,會對藥物上癮,形成倚賴,更可怕的是,服用者會產生相當大的耐藥性,於是需要不斷提高劑量,以達致鬆弛、安寧的效果。也是說,一旦開始濫用此藥物,便很難停下來,服用的劑量還會一次比一次高,儼如「玩命」;不知不覺間,體內的巴比士酸鹽的水平已達至致命濃度,就這樣服用者便將自己的生命推向死亡。



不過,我認為幗琳長期濫用巴比士酸鹽的機會很微,除了因為命案現場的發現直指謀殺外,也因為巴比士酸鹽的毒性實在太高,很少人會鋌而走險,濫用此藥物,坊間也不容易得到貨源。



第二、當然是有人心懷不軌,在酒精裡暗下毒手,企圖摧毀幗琳。配合環境證據,這可能性極高。



幗琳的致命原因,我斷定為藥物和一氧化碳中毒,是雙料謀殺。兇徒看來非殺害幗琳不可!



知道死因後,我馬上約見何Sir,一方面想了解案情發展,另一方面想將結果盡快告訴他──他大概仍因未能及早將幗琳送院救治而耿耿於懷,當知道幗琳遭人下毒手的消息後,也許能釋然一些。



「嗯,很好。」何Sir閱畢報告,一口氣隱隱呼了出來,報告的確令他的心情平服不少。他呷了口咖啡,有點沾沾自喜:「除了謀殺外,看來我可以多charge兇手一項藏毒罪。」誠然,按「危險藥物條例」,巴比士酸鹽被列為危險藥物,任何人沒經醫生處方而藏有此類藥物,即屬違法。



何Sir再沒多談報告,就這樣將它輕輕帶過了。他現在已抖擻精神,將目標鎖定在緝兇的事情上,畢竟幗琳的死因,似乎對緝拿兇手幫助不大。



我們很快就將話題轉到案情的最新發展上。大家都相信,幗琳的死亡,是衝著峰國的命案而來,兩宗案件是相關連的。



「雙料謀殺,兇手明顯非將幗琳置諸死地不可!兇手在極短時間連殺沈家二人,有何居心呢?」我疑惑,忽然一個閃念:「難道幗琳掌握了案件的重要資料而遭人滅口?」



「對,嘉薰醫生,我也這樣想。」何Sir同意我的推斷。「你可知道,我們從繫在峰國頸上的繩索,發現了什麼?」他挨前,放輕嗓子:「繩索的末端,印著『023』數字。」



023?那不是橡皮艇上的數字嗎?



「而橡皮艇上的確少了條繩索!」何Sir補充。



勒斃峰國的繩索,原來屬於橡皮艇的!那就是說,殺峰國的兇徒,曾來到橡皮艇旁,解開繩索後,殺死峰國。



這也表示,薄扶林水塘為第一案發現場。



我突然想起,幗琳是住置富花園的,住宅鄰近薄扶林水塘,她是否目擊案發經過?我忖測。



接著的問題就更多更複雜了。如果幗琳知道案情,為什麼她不立刻報警?兇徒如何找上她?幗琳如何慘遭毒手?兇手猶如匿藏濃霧後的魍魎,隱藏凶險殺機,又叫人難以捉摸,。



何Sir喃喃的說:「幗琳的住所內並沒有被搜掠或有人掙扎的跡象,門鎖完整無損,兇徒似乎不是強闖進來的。」他頓了頓,機警的向四周張望後,食指按在唇上,輕聲道:「我相信幗琳與兇徒大概認識。她或許當天約了兇徒,企圖勸喻他,料不到自身難保。」



我不禁驚嘆何Sir的辦事能力,不足兩天,便整理出事情的輪廓。真相的蛹衣在他抽絲剝繭下,終於有點眉目了。



何Sir準該調查大廈的閉路電視吧?



「氣人,在晚上七至九時間,閉路電視的電源正好壞了!」何Sir沮喪的一記右拳壓在左手掌心上,滿臉無奈:「看更也問過了。我我我正好要要要上廁所所所所所以沒沒有留意到陌陌陌生人阿阿阿Sir放放過我啦。」他竟模仿大廈看更不知所措、結結巴巴回應盤問的樣子。



可惜!線索就這樣斷了。我暗叫。



「鈴……」驀地又傳來「尖沙嘴Susie」的音韻,何Sir板開電話:「喂……我是……好,明早,我在警署等你。你現在需要警方幫忙嗎?……好吧,再見。」



「有什麼要事嗎?」我問。



「野比一邦太太來電,說有案情的最新資料,可能對警方調查命案有幫助。現在她不方便,明早會來警署『報料』。」何Sir目光一閃,彷彿看見曙光,案件快有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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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寂無名

未閱讀文章 #6樓, 由 迷你順 » 2007-08-10, 週五 7:29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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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小說!?^_^

沒認真看,很長喔^_^

這算不算違反版規那?^_^

每天好像就能發一篇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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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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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之贖

未閱讀文章 #7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7:49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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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時半,耳畔傳來可怖的鈴聲,像在預告著不幸。我的手彷彿有了恐懼般,抗拒伸出去拿接電話,然而理性叫我非接聽不可。



「喂,野味醫生,勞煩你了!……」



何Sir洩氣又帶嘆息的語調,叫我更肯定不祥之事的發生。



「一名男子墮樓而亡,請速到燦星娛樂集團大樓!」



何Sir急急掛斷,沒有讓我開聲的時間。他是在焦躁吧?在燦星大樓墮樓的人,會是意外,還是與沈一邦一家的案件有關呢?



由於太多傳媒記者在燦星大樓大門守候,唯有將車子繞過大樓的圍牆,在後門停下,我探頭看到警員和警車在圍牆內的大花園中。我依著警員指揮,把車子駛進停車場。經過閘口前,我能遠遠看見地上的一片血海和伏在上面的人,手腳都已經不在正常位置了。我的心不禁抽搐一下。把車泊定,也把心情泊定,準備檢驗去。



何Sir沒理會記者要求進入的聲音,指示著同事拍照,手上緊捏著一疊整齊的紙張,眼神在男子屍體上游移,是一張精神緊繃的臉。



「何Sir,死者是什麼人?」我上前,一邊帶上手套,一邊問,並觀察伏在血泊中的死者。青少年,高約1.7米,身穿白色條子襯衫、牛仔褲都被染上血紅,無框眼鏡已破碎在一旁,一隻波鞋脫落。



我蹲下,開始近距離檢驗,包括觀察眼球五官、膚色、四肢身體等。



由於地心吸力,墮樓的人越重,著地的力量便越大,加上人比石地脆弱,受傷的只會是人體。頭比較重,所以多數墮樓而亡者,都是死於頭骨碎裂,腦部受傷致死。血漿四濺,四肢變形,那是墮樓的常見現象。因為由高跌下的力度,很容易令肢體變形。除此之外,身體沒有其他明顯傷痕。由膚色及血液乾涸度等推算,死亡時間為這一個小時內。從表面看,是跳樓自殺身亡。但是詳細情況,必須待解剖後才能確定。



「死者是野比一邦第二任太太的獨子,野比國倫,十九歲,就讀演藝學院。」



「又是野比家…」我長嘆一聲。仰頭看,太陽快爬到大樓頂尖。我瞇著眼,正猜測這雄偉矗立的燦星大樓有多高,猜想死者為何要在此跳樓。這裡約二十多層,跟其他大樓的高度差不多,為何不到別處?這裡是他父親的地方啊……



「野味,請你盡快告訴我,野比國倫是否畏罪自殺。」何Sir顯得頗焦急。



「畏罪自殺?…」我驚訝:「何出此言?」



「你看,這份是現任野比太太今早給我的『情報』…」何Sir把一直捏在手中的紙張交給我:「是野比國倫的功課。」



「舞台劇的劇本?」我脫下略為染紅的手套,取過這疊手稿。封面設計簡約,上面寫道:「舞台劇 《害》  編導:野比國倫」



「劇中內容跟野比鋒國和野比幗琳的死相似,大概是說,兄殺弟妹,為的是財產繼承權問題,最後自殺……」何Sir的眼神有點晃,像是不肯定卻要說服別人的說:「野比國倫身上沒有遺書,而劇本當中,兇手自殺後所留下的遺言,好像是代替野比國倫而說的那樣。」



「是野比太太今早給你的嗎?」我好奇地翻閱劇本,共二十多頁。



「是,昨天她致電給我說要報料嘛…」



「她如何得到的?這是另一位野比太太的兒子的東西,這劇本怎會在現任的野比太太手上?」我感到可疑。



「我也問過她這問題。她說曾到前任野比太太家聚舊,發現這劇本,她說有興趣看看對方兒子的作品,當時野比國倫上學了,不在家,加上那只是兒子過期的功課,野比太太便答應了,讓現任野比太太拿了個副本回家。」何Sir補充說:「那是一個月前的事了。由於案發太突然,而且死者是自己的兒女,她一時忘了,後來在執拾兒子物品時,發現這複印的劇本,便生疑起來……」



「那麼,你認為兇手是野比國倫,而且是他早有預謀的兇殺案了?」



「沒錯!來這裡前我已把劇本看完,當中也交代了案情,例如這裡…」何Sir翻了一下在我手上的劇本,指示說:「他說兇手在上妹妹的家時,先擾亂閉路電視系統,趁看更睡著時竄進升降機,上樓殺人……」



「那不能代表一切…創作人是野比國倫,並不代表兇手就是他。」我分析說:「野比太太今早拿來劇本,而剛剛野比國倫就墮樓而死,那不是巧合了點嗎?」



「這樣說,你不認為野比國倫是畏罪自殺了?」何Sir臉色不悅,大概是因為得不到我的認同:「這分明就是兇手自殺了,人證物證俱在!」



我望望何Sir指示的方向,便見一位女子坐在休憩的長椅上,抖縮著兩肩。身旁圍著兩名女警員,正遞給她紙巾。看來這位女子是目擊者,算她倒楣了。



「在屍體證據上,要待我解剖後才有結論;但在環境表面上,這不是跟之前兩案的心理技巧相似嗎?」我提出自己的疑慮。



「什麼?」何Sir深思一會,說:「你是說,表面上是自殺,實際上是他殺?」



「嗯。」



「那麼是誰殺野比國倫?動機又是什麼?誰會仿照這個劇本行兇?除了野比國倫自己,什麼人會對此劇本內容那麼熟悉?」何Sir說:「難道會是兩位野比太太幹的了?」



我一時不知如何接下去,只是心中耿耿於懷。我知道何Sir極度渴望將兇手繩之於法,所以才著急破案。但我並不認為沈家兇殺案就此完結。我低頭,看見手中劇本上的《害》字,是什麼意思?害怕?殺害?傷害?……



「怎樣也好,我把此案暫列為畏罪自殺。」何Sir見我沒回應便說,聲音堅決。



「可以給我看看嗎?」我舉一舉手中劇本。



「可以的,這是個副本而已。」



何Sir召集一些警員,並吩咐一點說話,該是收拾工作吧。他交代了事情,最後才對我說:「野味,我們已通知了野比家認屍,你盡快給我驗屍報告吧!」



我點點頭。看著何Sir帶隊執拾離開,並略略向記者群交代的背影,我感到無奈。帶著這種沉重的心情,逕自走向停車場。



兄:是我做錯了!
  不是他們的罪。
  承受著殺人的痛;
  傷害了別人的心,
  做人意義何在?……(辛苦垂死的表情,然後慢慢閉眼)



這段遺言對白是最後一幕,之後是空白一片。



我在停車場裡的車廂內花了二十五分鐘看畢全劇,腦海浮起兩個疑點:一,劇中人物的關係與現實不符,劇中人物是親兄弟妹,現實野比家兄與弟妹並不是同出一母。劇中殺人動機亦牽強,兄已是承繼人,無需剷除親弟妹,而且遺產繼承權並未適用於現實,因為野比一邦仍健在。第二,就是那結尾的遺言。那段話很奇怪,看似是負罪痛苦求解脫,卻像身不由己的……



「咦?…」我凝視著那段對白,叫我楞住。心裡唸著每句的第二個字,心跳就噗噗的響起。



不知怎地,我覺得那是個陷阱,而且是個滿佈血腥的圈套,比這個劇本更兇殘!



《害》──陷害!



看來我必須盡快解剖,把迷團重重解開。



深深呼吸一口空氣,致電給何Sir,同時扭動方向盤,向案件的深心處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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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閱讀文章 #8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7:56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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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緩緩駛向停車場閘口,繞過大花園後,就看見野比一邦在不遠處站著。他架著一副大大的黑色太陽眼鏡,領帶鬆解,雙手交叉放於胸前,冷峻又不很耐煩的回應著警方的問話。此時野比太太也乘車趕至,一下車就伏在一邦的懷裡哽咽,當她細心檢查一邦的面頰時,我才留意到一邦的臉上有多處瘀傷,紅紅腫腫,似乎剛被人打傷了。



旁邊倚著牆蹲著窸窸窣窣飲泣的,應該是野比一邦的前妻張慕貞吧?她正在焚燒冥鏹,輕煙裊裊上升,在伏屍現場舉行路祭。



唉!看到野比家情況,我深深的將滿肚鬱結呼了出來。



車子經過小路,何Sir就在前面,剛向圍著的記者揮手,打發走他們。他指尖在空中對著附近的同事點點,吩咐過什麼後,示意準備離開,便行色匆匆的趕往計程車站。



我在何Sir背後輕輕按了響號,他回首留意到我,放慢了步伐。



「上警署嗎?可以順道載你一程!」我將左方的玻璃窗放下,側身高聲對他說。



他老實不客氣,箭步上來。



「正好!你不用趕去醫院嗎?」何Sir粗魯的把車門「呯」的帶上,那股勁力叫車廂震盪了一陣子。



唔,看來心情不太好呢!我心想,沒好氣的瞄瞄他。總犯不著拿車門出氣吧!



「唉——」他長長唏噓了一聲,把安全帶扣上。



「怎麼?案件出了岔子嗎?」何Sir蹙著眉,我知道他又為沈家的連環命案憂心忡忡。



「真惱人!」他感嘆,沉默下來,手肘架在車窗緣邊,目光凝視側門的倒後鏡。鏡中倒映著野比一邦夫婦和張慕貞,國倫被白布蓋著,正由仵工舁走,運上黑箱車送往殮房。



我閃動右轉的訊號,輕輕啟動車子離開,訥訥的說:「嗯,野比一邦像被打傷了。」



何Sir詫異的望過來,不相信怎麼我也留意到這點。



「據野比一邦說,今早他和國倫在頂層的辦公室裡。國倫又為畢業後想在燦星娛樂集團撈得一官半職,與一邦激烈討論和爭執,繼而發生口角、動武,一邦被打傷了。國倫情緒激動,以死要脅,一怒之下離開。五分鐘後,一邦覺得辦公室有動靜,只見玻璃窗被打開,國倫危立窗邊。當一邦企圖上前制止時,國倫便從二十五樓一躍而下。」何Sir輕描淡寫的將案發經過報告。



噫,看來是宗自殺案呢,但和何Sir最初估計的「畏罪自殺」有些出入。



眾所周知,國倫在演藝學院的成績並不理想,卻冀望在娛樂圈闖出名堂。由於父親是燦星娛樂集團的總裁,自然想藉父蔭吃這門飯。只可惜一邦和國倫關係並不好,一直對他的心願不置可否,只讓他打理集團瑣碎的工作,至今仍沒有大展拳腳的機會。



「當時還有其他人在場嗎?」我質疑,很難判斷故事版本的真偽,如果有其他人在場,事件就會多了憑據。



「野味醫生,你知道今天是星期幾?」何Sir瞥瞥我,想趁機揶揄卻又找不著興致似的:「星期天呀!哪有人上班?集團只有一邦和國倫回來工作。」



星期天早上,一宗墮樓命案,涉及的兩個人,一個死無對證,另一個被打傷,沒有其他人在場。案件會有可疑之處嗎?這是第一個問題。



「二十五樓的情況如何?」我企圖從環境中調查事件的端倪。



「一片凌亂,有打鬥過跡象。」何Sir答得爽快:「一扇窗被打開了,還發現一隻皮鞋──一邦企圖衝前拯救倚在窗邊準備跳下的國倫時,只及時抓住他的腳,挽回了一隻鞋。」他搖搖頭,右邊嘴角翹了一翹,有些不屑的「哼」一聲:「野味醫生,你覺得怎樣?」



我眼珠轉動,這份證供我看不出什麼問題。我明白何Sir,他對沈一邦的供詞有保留,該信、不該信呢?這大概和警方以往與沈一邦多次「磨擦」、以及沈一邦經營的事業不無關係。過去警方一直密切留意著一邦的「祕密勾當」,有數次幾乎可以成功落案起訴他藏毒和從事賣淫活動,但總在最後關頭讓他脫罪了。因此何Sir對野比一邦印象不好,對供詞自然打了折扣。



車廂裡沉寂下來,大家陷進沉思中。私家車繼續在公路上奔馳。



何Sir突然打破緘默,問我:「野味醫生,你相信Perfect Crime這回事嗎?」



Perfect Crime?我冷不防被何Sir問及此課題,皺皺眉,頓感愕然。這是犯罪學上一門吊詭、耐人尋味的概念,可理解為「天衣無縫的殺人案」——死者被殺後,兇徒狡黠地佈了一個完美的局,叫人相信這是一宗自然死亡、自殺或意外死亡,瞞天過海,欺騙了警方、法醫官和鑑證科人員。由於經多方面調查後,死因並無可疑,就不會歸類為殺人案,更遑論追緝兇徒了,犯人於是可以逍遙法外。至於一些謀殺案,基於種種原因,如缺乏證人、供詞混亂、證據不足、或起訴和裁決程序上出了岔子等,兇手也能逃離法網,得不到應有的裁決和懲罰,這些只是「未受制裁的罪案」(Unpunished Crime),都不算真正的Perfect Crime。



因此,Perfect Crime可謂是最「隱蔽」的死亡陷阱,除非兇徒自招認罪,否則無法肯定它的存在。「我認為,除了有些屍體永遠無法被發現、或嚴重腐朽的軀體外,一個人被殺,必然留下死亡線索,相信我們憑著這些蛛絲馬跡,也會理出命案的頭緒吧!」我告訴何Sir自己的觀點。誠然,要偵破一宗死亡案件,除了要有好的法醫官外,警方和鑑證科人員也非常重要。彼此相輔相成,合作研究,詳細解剖加上蒐集環境證據,互補不足,往往是破解命案的重要關鍵。



峰國和幗琳的死,最初不也以為是自殺嗎?經過努力偵察後,才發現事有蹺蹊,證實他倆是遭人殺害。我慶幸有一個好拍擋何Sir和一班卓越的鑑證科同事,要不是他們認真的付出,相信許多案件也難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何Sir的憂慮,不無道理。野比一邦滿肚密圈,說話不盡不實,國倫的死,如今看來是宗墮樓自殺案,卻不知背後有沒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換句話,這可能是一宗「化裝」了的殺人案嗎?



「這次國倫的死,真難說有可疑之處。」何Sir別過頭,望望我,像洩氣的汽球,手掌沉重的壓在我肩上:「偉大的野味醫生,這次要指望你了。野比家已死了太多人,不及早破案,我怕夜長夢多。」



「好吧,國倫的剖驗,就交給我吧!」我擺出滿有信心的樣子,企圖鼓勵他,可是連自己也沒有十分把握破案,腦海中又再浮現出國倫倒斃血泊中的情況──他自二十五樓墮下,連續碰擊大廈兩道伸出的太陽擋邊,多個關節脫臼,骨折處處,腦漿塗了一地。我如何從這傷痕纍纍的軀殼,帶來案件的突破呢?



我扭動方向盤,車子拐了個彎,來到目的地警署。案件的方向卻仍在遊移,找不到落點。



「你在前面停下便行了。」何Sir往大門處指指,瞥見我放在窗前裝著國倫的劇本的公文袋,被紙鎮壓著,提醒我:「請你離開前把劇本放好,留在這裡給人發現了不很好。」我點點頭。他頓一頓,瞧見紙鎮上的題字,上面刻著聖經《羅馬書》八章廿八節的句子,便揚聲讀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什麼是『愛神的人』?」



「神是道路、真理和生命,那自然是熱愛正義、真道和生命的人了。」我解釋。嗯,那麼「萬事都互相效力」中的「萬事」,又是指什麼呢?我疑惑頃刻,一轉念,逕自將車子駛進停車場,關上引擎,提起紙鎮,將劇本抽出來,準備下車。



何Sir疑惑:「你不是要回醫院嗎?怎麼停在這裡了?」



我瞄瞄腕錶:「時間還早,國倫的屍體大概還未運到呢!趁有時間,我想在這裡留一會,研究沈家命案的資料,從不同角度細想分析,看看『萬事』會否『互相效力』,透露案情。你不會介意吧?」何Sir見我對案件認真,「哈」的笑出來,朗聲說:「你呀,還好意思說這話!這幾天你總忙著解剖,冷落了那些證物和鑑證科同事,今天再不現身問候他們,我第一個不放過你!」



※ ※ ※ ※ ※ ※ ※ ※ ※ 



解剖桌上,躺著國倫略為魁梧的軀體。白色條子的長袖襯衫,沾滿血漬,鈕扣東歪西斜,有幾顆更甩脫了,坦蕩蕩的露出半個胸膛。他四肢扭曲、頭骨爆裂、內臟多處撕裂,將下墜時所受的強大衝擊力量,毫無保留的宣訴出來,是典型的墮樓徵象。



但這些發現,畢竟早料著了,對案件幫助不大。我得再作詳細檢查。



當我小心翼翼端詳國倫的前臂時,心裡不禁暗叫一聲:「噫,這是什麼?」



我湊近觀察,發現在國倫右手腕上五厘米處,清楚印著兩道紅腫的傷痕,已結疤,如路軌般呈平行線狀。我拿起放大鏡細心研究,才驚覺這兩道「平行傷痕」,其實由六組「二」字斷斷續續排成。



我想了想,深吸一口氣。呵,是牙齒的咬痕!



這發現非常重要。我們知道,每個人牙齒的形狀、位置、修補和耗損情況等皆不相同,一組牙齒的特徵,像人的指模般獨一無二,細加分析,是辨認人類的重要武器。



那麼這組牙齒,到底屬於誰的呢?傷口那樣深,咬噬的人似乎充滿仇恨和憤怒!



按形態分析,傷痕四周已呈紫藍至暗啡色,我斷定它不是剛剛形成的──也就是說,這些傷痕不是今天與野比一邦掙扎時發生,而是兩、三天前留下的。



小小的傷痕,會帶出什麼線索呢?這幾天野比家發生太多事了,峰國、幗琳和國倫相繼死去,叫我懷疑命案之間也許有關連。呀!我猛然醒起某種可能性。好!儘管試試!於是馬上到停屍處,趕到峰國和幗琳的屍體旁。



我為他們照了牙齒X光片,又把一塊蠟片置於死者上下牙之間,用力擠壓,成功為峰國和幗琳套取了牙齒的印模,再將牙齒的特徵與國倫手臂上的傷痕比對。



幗琳的牙齒明顯與傷痕不符。



峰國的呢?我嘗試用不同方法審查研究,都得出一樣的結果——峰國的牙齒,證實與國倫右手腕上的傷痕完全吻合。



就是說,峰國在幾天前曾咬噬國倫的前臂!



屈指一算,今天是星期天,而峰國死亡的時間,則為星期四午夜十一時至星期五凌晨一時,正正相隔兩天半,剛好是國倫前臂傷痕的形成時間!



兩道斷斷續續、平行展現的傷痕,透露了一段不為人知的案情——峰國在死前見過國倫,曾掙扎求存,反抗間狠狠的在國倫的前臂處,留下了遇襲的證據……



因為一次個寫就沒有足夠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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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閱讀文章 #9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8:02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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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國的死,跟國倫有關。然而,國倫的死,是關聯著什麼?他背負著什麼而跳下去?為了要別人內疚,還是自己內疚?抑或是被逼去幹?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國倫的死是被人有意謀害,因為屍體只有從高處墮下的跡象,與以外物傷害致死不同。由外物引致死亡,可以利用傷口的位置、深度、角度、數目及方向,推測致命傷口是由死者自己造成,還是另有他人造成的,對判斷他殺或自殺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而這場墮樓命案,除了野比一邦外,再沒有別的在場證人,所以國倫的死,只能定為自殺案。



如果此案如前兩件兇殺案一樣,是粉飾成自殺的謀殺案的話,野比一邦的嫌疑最大。可能是他強行把國倫推下樓,也可能以言語侮辱,使國倫激憤,一躍而下。以他臉上的瘀傷看來,似乎確是被國倫打過,或許他反抗時一時錯手,把國倫推到窗邊……還是,國倫跟他訴說罪行,因而招致墮樓之禍?甚至會否是野比一邦殺人滅口?



可能性十分多,但若野比一邦的口供真確,而他並無害死國倫的心意的話,那是一宗悲哀的輕生案件。



那麼峰國與幗琳的死,是國倫所幹的嗎?動機是什麼?野比家兇案,就這樣完結了嗎?



到底,國倫的死亡背負著的是什麼?



※   ※   ※



「燦星娛樂集團總裁沈一邦長子墮樓亡 繼次女小兒後又一悲哀詛咒」



「富豪沈家孽債 此代作後代還 野比家絕後」



「野比一邦親手訓兒 大義滅親」



翌日報章大字標題的歪曲報導野比家命案,嘩眾取寵,失實無恥。那是因為何Sir說得糊裡糊塗,還是記者們的想像力驚人,無人知曉,埋怨無方。怪只怪我們生於香港這言論自由居冠之都。



「野比一邦前妻張慕貞千呎家宅失火 疑外來煙蒂惹禍 紀念物品盡化煙」



真是福無重至,禍不單行。痛失兒子的傷還未癒合,又再在傷口上灑鹽,所有兒子的遺物都化為灰燼,還能憑什麼去悼念他,思憶他,緬懷他?恐怕只有腦海裡那隱晦的容貌與笑聲而已……



Perfect Crime──「天衣無縫的殺人案」、「完美犯罪」,兇手逍遙法外……



在醫院等待將出爐的化驗報告,我忽然記起何Sir的話。肚裡一股氣流在打轉。



在屍體上找不到案件更進一步的門口,我的心裡總是不服。我深信,任何犯罪,只要涉及人為,必定會露出破綻,留下線索。縱使精心策劃、製造假象、狡猾佈局,犯人自覺如何完美的罪案,都會有美中不足的缺憾,只是那些缺憾,我們還未發現而已。



《害》



我不禁在隨身的皮包中抽出公文袋,重閱那份整潔的劇本,企圖解開什麼東西似的。是心裡鬱結,還是野比家命案之謎?



這個副本十分乾淨,文字是電腦打印,越看彷彿越感到不妥。



「這劇本潔白得出奇!怎麼連一些批改的文字也沒有?不是說是功課嗎?」



我心想。也許是張慕貞從國倫的電腦打印出來交給沈太太方倩蓉,而非用原稿影印吧,所以並沒有老師的批改痕跡。



慢著!



兄:是我做錯了!
  不是他們的罪。
  承受著殺人的痛;
  傷害了別人的心,
  做人意義何在?……(辛苦垂死的表情,然後慢慢閉眼)



翻到最後一幕,之後都是空白一片,連「完」、「全劇完」等字眼也沒有,場景各項都沒有清楚交代,有點兒敷衍吧?



還是,那裡根本是有一個合理的結局,而當中,更交代了背後操縱整件案的幕後兇手?在每句字二中:「我」「是」「受」「害」「人」,得知兄有苦衷。可是,在這個副本中,結局卻消失了。為什麼呢?



有人刪除了!



掏出手機,撥了何Sir的號碼。



「什麼?原稿?」何Sir又是一把頹喪的聲音:「沒有啦!全都餵飽了那場火!什麼舞台劇的正副本都沒了。我們想上他家搜集一些資料都泡湯……」



「什麼?」難道是毀滅證據?我問:「張慕貞沒事嗎?」



「怎麼會沒事?傷心死了!她說什麼珍藏蒐集都斷送了,哭得不似人形。見者心酸,唉!」何Sir溫柔之後粗獷的說:「你沒有看新聞報章嗎?…剛好張慕貞外出了傭人又放假,不知道這是幸運還是不幸,她在家的話,或許不會讓火勢蔓延……」



「你認為火災有可疑嗎?」



「野味,你的意思是……」



「我懷疑劇本結局被人Delete了…」我繼續說出我的疑竇:「而恰巧,收藏劇本原稿的地方遭火劫。我認為,張慕貞的嫌疑不輕!」



「哦?」何Sir對我的質疑沉默了。雖然我不知道對案件有什麼幫助,但我相信,至少他會有所行動。



或許,國倫死前的五分鐘,是個關鍵時間。若野比一邦沒有說謊,那就沒有人知道在短短五分鐘的時間內,可以發生什麼事來。也許是藥物影響,也可以是一個電話,一條生命立即改寫。



突破性的線索終於冒出頭來,零碎的沉睡在野比國倫的化驗報告裡。



國倫的血液中含有海洛英及巴比妥酸鹽,濃度頗高,看來他是吸毒者,死前曾吸食過「天使塵」。「天使塵」是一種毒品,算是一種合成海洛英,化學名稱是五氯苯酚(PHENCYCLIDINE)(PCP),通常與大麻及巴比妥酸鹽等混合吸用。吸食者徵狀包括瞳孔擴散、步態不穩、眼球震顫、激動、失憶及妄想、焦慮不安、幻覺,吸食過量會產生意識模糊、失去方向感、知覺異常、躁動、好鬥、暴力傾向、產生幻覺(尤其是視幻及聽幻)、譫妄,過量時甚會導致死亡。與安非他命及古柯鹼同,會產生心理依賴造成強迫性使用,引致抑鬱及精神錯亂,亦時有惶恐不安感,甚至自殺之傾向。



另一方面,國倫的血型是O型,跟峰國與幗琳的血型相同。真巧!據我所知,野比一邦的血型亦是O型,那是正常的。但令我震驚的是,我隱約記得,野比太太方倩蓉多年前仍是戲班花旦、單身純潔時的訪問報導,當時她不屬於「當紅」的一類。訪問的內容我忘了,唯獨記得她的個人小檔案:倩影,原名:方倩蓉;血型:AB;星座:白羊……



人類血液分成A、B、AB及O四型。A、B、O式血型按孟德爾遺傳學的法則遺傳,A、B、O、AB四種血型從遺傳基因看,A型有AA和AO兩種基因,B型是BB和BO,O型和AB型各為一種,即OO和AB。父母雙方均為A型,且基因都是AA的場合,子女自然只能是A型。如雙方父母的基因都是AO,其子女的血型有A型和O型兩種可能。一方的基因為AA,另一方為AO的A型父母,則子女的血型是基因為AA或AO的A型。B型的場合完全相同。O型和AB型的父母,子女的遺傳基因為AO或BO,即只可能是A或B型的血型。父母均是O型,子女當然也是O型,父母均是AB型血型時,子女的血型有基因為AA的A型、BB的B型以及AB型三種可能。



   A     B     AB    O
A  A     A/B/AB/O  A/B/AB   A/O
B  A/B/AB/O  B      A/B/AB   B/O
AB A/B/AB   A/B/AB   A/B/AB   A/B
O  A/O    B/O     A/B     O



父親是O型,母親是AB型,子女是O型。那就是說,方倩蓉沒可能是幗琳與峰國的母親!



《害》



「那個劇本!」我靈光一閃:劇本當中三兄弟妹的關係,難道已暗示了國倫與幗琳及峰國之間,正正就是親兄弟妹嗎?



張慕貞才是孩子們的親母!



那麼,能狠心下毒手的人,只有一個──方倩蓉!



副本是由她親手交給警方,那麼她同樣有刪改證據、製造假證物的嫌疑。可惜的是,劇本原稿消失了,加上暫時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方倩蓉是幕後兇手,更不知道其殺人動機。



難道這件野比家命案,將成為消失缺憾的「完美犯罪Perfect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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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1-23, 週二 7: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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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閱讀文章 #10樓, 由 金剛大劍士 » 2007-08-10, 週五 8:15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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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峰國和幗琳不是方倩蓉的兒女?」何Sir趕到我的辦公室,詫異的問。



我點點頭,掌心向下壓了壓,示意他把聲浪放輕。野比家各人的關係錯綜,撲朔迷離,給其他人知道了,可會惹來軒然大波。



他瞄瞄桌上的劇本,大概也在懷疑,死者的關係,是否真如劇本所述——親兄弟妹?何Sir挨近我,把嗓子放低:「那麼,死者三人,會是張慕貞的兒女嗎?」他的眼神閃動著期待,期待著一個確切的答案,這真相會是一條線索,為破案帶來契機。



我的答案卻有點無奈:「血型只可知道三名死者不是方倩蓉所出;至於他們是否親兄弟妹,就無從知曉了。」誠然,單憑血型不能判斷親屬關係。全港約有四成人屬O型血,難道全是兄弟姐妹不成?



剎那間何Sir眼睛一亮,建議道:「野味醫生,我們可以用基因測試呀!」像是提出一個最簡單不過的方法。他鍥而不捨,誓要揭開死者的身世之謎,儼如一隻獵犬啣著狡兔,不輕易放開。



我搖搖頭:「這並不如想像中容易。要肯定死者為親兄弟妹,由沈一邦和張慕貞所出,惟一的方法,是找來野比、張二人,比對死者與他倆的基因。當三名死者的基因,都有一半來自野比一邦和張慕貞,才可證實兄弟妹的關係。」我慢慢解釋,知道何Sir有點明白了,就接著說:「因此,我們必須聯絡野比一邦和張慕貞,徵求他倆同意,再為他們抽血化驗──」



「不行,不行。這行不通!」何Sir立刻打斷我。「野比一邦是聰明人,怎願意自揭瘡疤,將自己的家世給警方調查?況且這檢驗對野比一邦沒有好處,他一定不會就範。」他頓一頓,眉頭蹙了蹙:「況且,事件未成熟前,我不想打草驚蛇。」



此路不通,惟有另覓方法。



「但是,偉大的野味醫生,」他又來了,一定有求於我:「我們可以『套取』野比一邦和張慕貞的細胞,作深入調查。」他提到「套取」時,右手指尖向著我合攏起來,施出擒拿的動作,我明白他的意思。



「當然,如果是破案或緝拿兇徒的關鍵,只要警方、法庭等發出命令,我相信不難在醫院、化驗所等地找到野比一邦和張慕貞的細胞樣本。」我想了想,務求講清楚:「但是,這涉及侵犯他人私隱,在不清楚結果對破案的幫助時,貿然行動是極不道德的行為。將來野比一邦知道了,可以控告我們濫用職權,盜竊私隱!我總不可以利用專業知識,檢查你的祖宗十八代吧!」我向何Sir分析,陳以利害。



「這不行,那又走不通,真豈有此理!」何Sir有些晦氣。討論一番後,死者的關係仍未清晰,他交叉雙手,悻悻然喃喃說:「我就不相信,憑老子的能力,不能查出你們野比家各人的關係。」




*********************************************************************
真理,總要在用心尋覓後,才會顯明。



第二天下午,案情沒有新進展,我獨自對著案頭的一疊文件,內有三宗命案的解剖資料。



我茫無頭緒,卻想起《聖經.箴言》三章五至六節的話:「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啊,上帝呀,請告訴我,這宗命案,我該如何入手呢?



一幀幀國倫的照片,攤在桌上,我小心端詳,上面赤裸裸的展示著屍體的頭、手臂、身體、下肢和腳……



咦?我拿起國倫下肢的照片,湊近觀察,像猛然給摑了一巴掌,怎麼我在初步剖驗時沒留意到呢?於是馬上被上白袍,趕往解剖室,來到國倫的屍體旁。



對著屍體,我再三檢查引證。不錯!我心裡驚叫。



國倫的身體,悄悄的透露了一段不為人知的內幕。



我趕緊將國倫推回停屍間,來到電話旁邊,搖了電話給何Sir。



「哈,野味醫生,我們可心有靈犀呢!真巧,我正想找你。」電話那邊的聲線有點興奮。何Sir沒等我開口,已滔滔不絕:「我們剛從燦星娛樂集團大廈的閉路電視中,發現野比一邦夫婦和國倫分別於星期六晚上七時及八時進入大廈二十五樓。方倩蓉在凌晨五時離開。據說她幫一邦打理業務後,清晨返家休息,想不到之後卻發生這樁命案……」



「何Sir,等等。你要小心野比一邦的口供——他的口供是捏造的!」分秒必爭,我必須插嘴,再強調:「請你立刻調查燦星娛樂集團大廈二十五樓和野比一邦的辦公室,看看有沒有長身儲物櫃,也請鑑證科同事在櫃裡套取衣物纖維和皮膚組織,和國倫的比對比對。我相信這儲物櫃是用作藏屍之用。我們要迅速展開行動,截擊野比一邦,搜集證據,要不然待他清理現場、毀屍滅跡後,就太遲了!」的確,事情刻不容緩。



「何Sir,墮樓死亡,只是一個局!」我加重語氣。



「什麼?」何Sir對我的話感到愕然,大為震驚。



「還有,」我字字鏗鏘,補上一句:「國倫的死,方倩蓉大概也牽涉其中,你得為她錄取詳細口供。」



「不會吧!國倫墮樓時,方倩蓉正在警署與我接洽劇本的事宜呢!她有不在場證明呀!」何Sir不相信。



「國倫的屍體不會撒謊的。詳細原因請容後再慢慢解釋。」十萬火急,我不想再耽誤時間討論,只告訴何Sir:「可以說,正因為這個不在場證據,才暴露了整宗命案的破綻呢!國倫墮樓前,已經死了。」



沒錯,為了逃離法網、製造不在場證據,兇徒苦心孤詣,精密部署。就這樣,國倫的命案,就出現缺口了。



何Sir信任我,立刻派遣大批警員,發出搜查令,又來到燦星娛樂集團大廈二十五樓和野比一邦的辦公室。經調查後,及時在大廈附近的垃圾堆填區中,撿回一個剛從辦公室棄置的長身衣櫃,送往警署檢驗。



一宗化裝得幾乎完美的命案,一出現漏洞,整個陰謀就再也站不住腳,像骨牌般「嘩啦嘩啦」的倒垮了。



*********************************************************************
當我再見何Sir時,已是四天後的事了。



「野味醫生,我們在衣櫃中發現了一灘血跡和一些衣物組織,經鑑定證實與國倫的吻合。」何Sir將化驗報告遞來,我接過後忙不迭低頭細閱。



「哈,看來這宗佈置得天衣無縫的命案,快水落石出了。」我心感安慰,是上帝的公義,叫罪犯的詭計無所遁形。



「野味醫生,你說得不錯。野比一邦提供了假證供!」何Sir緊握拳頭,說得慷慨激昂:「哼!他竟隱瞞真相,作弄老子,這次看我非將他送進獄中不成!」沈一邦以往從事不少非法勾當,與警方多番交手也逃脫了,何Sir現在當然忿忿不平,像許多新仇舊恨,都要在此刻清算,來趟了斷。



「他從實招來了嗎?」



「事到如今,他還能隱瞞?」何Sir釋下心頭大石,案件的真相終於曝光了:「方倩蓉果然也牽涉其中!這宗命案,也真峰迴路轉。國倫死後,沈一邦為了幫方倩蓉製造不在場證明,將屍體藏於衣櫃內,直至早上十時許,才將屍體從二十五樓擲下。」



喔!我吁了口氣。



國倫只利用自己的一雙腿,就這麼一雙腿,儼如四兩撥千斤,輕描淡寫的把沈一邦夫婦的悉心佈局,徹底敗露了,叫他們不得不和盤托出。



我拿起一幀屍體照片,顯示國倫的雙腳,是它最先告訴我案件的真相。相中的小腿和雙腳處呈現著「血液沉積」的現象,佈滿紅藍至紫色的斑塊,但大腿和身體的血液沉積情況,則並不明顯。人死後,血液停止流動,受到地心吸力影響,血液會積聚在身體最低的位置,壓力令紅血球滲出血管,形成藍紅色的「屍斑」。這些「屍斑」出現後不久,便有可能固定下來,以後任憑如何改變屍體姿勢,也不會消失或轉移位置。



我想起國倫墮樓時,是倒臥血泊中的,血液沉積的現象,應出現在面部、胸前等位置,不可能只集中腳部。這是說,墮樓之地不可能是第一命案現場!因此不可能如野比一邦所述,國倫是自殺身亡的。



國倫墮樓時,血液沉積的現象已形成,這表示,他墮樓前,已經死去。



從屍斑形態分析,我推斷國倫在死後八至十二小時遭人移屍,拋出窗外,因此他的死亡時間應為星期六晚上十時至星期日零晨二時左右。在那段時間,辦公室裡只有野比一邦夫婦!



國倫的身體沒有出現血液沉積現象,雙腳的卻明顯,還告訴我另一個事實:他死後被豎立安置了好幾小時!這叫我相信沈一邦夫婦為掩人耳目,將屍體收藏在高身的儲物櫃裡,直至天亮了,野比一邦才將屍體擲出大廈,化裝成一宗墮樓自殺案。



誰會料到,苦心的經營,卻被隱藏在鞋襪內的雙腿,徹底出賣了!



個多星期前,國倫曾侵襲峰國,現在卻成為受害者。他用自己的身體,同時透露了自己在野比家命案中的雙重角色。



「方倩蓉看來對野比一邦有恩,才叫一邦甘願為她冒險,製造不在場證據。」我嘀咕。的確,一宗半夜發生的殺人案件,要等到早上才棄屍,棄暗投明,不像是一般犯罪者的心態,當中必然涉及其他企圖。



何Sir很驚訝,怎麼連這也給我料到呢?他從公事包裡掏出一份文件,我隨意的翻開,第一頁記錄著方倩蓉的口供,詳細交代命案的始末。



「星期六下午,我清理峰國的遺物時,無意間發現了國倫的劇本,故事並不完整,但一看內容,我大為震驚,劇本裡的與現實太像了!我不禁心生懷疑,猜想國倫會是殺死峰國和幗琳的兇手嗎?由於這劇本可能對警方破案有利,於是決定致電何Sir,約見警方。



這時一邦打電話來,說他掌握了線索,知道誰殺害峰國和幗琳,約我馬上到燦星娛樂集團大廈辦公室見面,與兇手對峙。由於不想家醜外揚,除了我以外,他並沒有通知保鑣或其他人。



辦公室只有我倆,晚上八時左右,電梯門開啟,甫看見走進的人,我嚇了一跳。前面竟站著國倫!真的是他?劇本中有人殺害自己的親弟妹,難道國倫也如此?



一邦很爽快,單刀直入,挑戰國倫,怎料他直認無諱,情緒激動起來,辯稱要麼就拿出證據,盛怒下還辱一邦自作自受,幾句下來,一邦掌摑了國倫,他倆之後發生激烈口角,大打出手,國倫竟揮拳打在一邦臉上。



我在一旁實在害怕,一方面為一邦的性命擔心,另一方面難以接受國倫的所作所為,他冷血無情,陰謀被揭發後,還大吵大鬧反抗。正當國倫再襲擊一邦時,我為了救一邦,情急之際,從後趕出,順手拿起一邦平日放在辦公室練習用的高爾夫球棍,不知哪來的勁,直往國倫的頭顱劈下去,也許太激動,痛擊幾次後,料不到他就這樣昏死過去……」



啊!我恍然,原來如此。方倩蓉為了保護一邦,千鈞一髮間,狠心將國倫殺了。一邦撿回性命,感激之餘,也冒了一次險,向警方提供假口供。



「唔,方倩蓉將是最有錢的殺人犯了!」何Sir嘴角向上,語帶揶揄。對於自己的救命恩人,一邦當然不會虧待的。




*********************************************************************



案件塵埃落定。峰國和幗琳被國倫所殺,國倫之死也像真相大白,我和何Sir都深深鬆了口氣,如釋重負。警方正忙著檢控沈一邦夫婦,我也放下多天纏繞自己的憂慮,正準備舒展身心,好好放假休息兩天。



放假前一天下午,我收到一份化驗報告,那是上星期天我在警署考究峰國和幗琳的證物時,要求鑑證科同事檢驗的。



峰國遺書上的「對不起」三字,經字體專家鑑辨後,有九成機會是出自峰國的手筆。



噫!國倫也真有辦法,不知從哪裡找來峰國罰抄的字句,可神通廣大,厲害!



再看下去,不對勁。天!怎會這樣?為什麼?我的心涼了半截。



糟糕!我發現,案件並沒有完結。三宗命案,並不如想像中簡單。



因為,案中原來有案。



這時電話響起來,傳來何Sir帶點雀躍的嗓子:「野味醫生,案件有新發現!我們聯同美國公安和入境處人員查出,約二十年前野比一邦和當時的妻子張慕貞,移居美國,生下三名兒女,正是國倫、幗琳和峰國!後來,方倩蓉在美國巡迴表演期間,邂逅野比一邦,倆人旋即打得火熱,結果野比一邦與張慕貞離婚,和方倩蓉閃電結婚。國倫性情乖僻反叛,和一邦感情向來疏離,離婚後由張慕貞照顧,而峰國和幗琳的撫養權則歸一邦所有。七年前,一邦回流香港,各人都以為峰國和幗琳正是他和方倩蓉的兒女。」何Sir一口氣報告。



「啊,怪不得峰國和幗琳的血型與倩蓉的不吻合。」我嚷道,心想,難怪他倆與倩蓉的感情,總淡薄如水,倩蓉在公開場合,也甚少提及這兩姊弟。



「還有,」何Sir沾沾自喜,流露一份自傲:「我們調查出野比一邦六個月前擬好了遺書,財產全歸峰國和幗琳所有,只有當他倆死後,方倩蓉才可繼承產業。嗯,一邦和國倫的嫌隙不少,財產沒有他的份兒。」



國倫自幼暴戾乖張,恃著父親的名聲,又是長子,更目中無人,肆無忌憚,出入夜總會花天酒地,到處招搖,帶給沈一邦不少麻煩。他在燦星娛樂集團內狐假虎威、有恃無恐的德性,最叫野比一邦看不過眼,現在可要自作自受了。



「國倫覬覦沈一邦的財產已久,你說,如果他知道遺囑的內容,會老羞成怒、冒起殺機嗎?」何Sir這番話,令我想起現實中的情況,竟和劇本的情節有幾分相似。



但是,這份遺書,又如何落入國倫手中呢?我大惑不解。



何Sir只自願自的談論著,「哈」的一聲斬釘截鐵:「看來方倩蓉在一邦的心目中並不很重要呢!他們的關係不見得那麼好。一邦大概又快有新歡了!嘻嘻,方倩蓉和一邦的感情有變,又與峰國和幗琳的關係不好,如今要等他兩姊弟去世後才可坐擁財產,豈不隨時人財兩失?有錢人真複雜,又麻煩……」他口若懸河,說到這些豪門恩怨,份外興奮,我腦海中只留下一句:方倩蓉是遺產的最後繼承人!



我望望手中的化驗報告,意識到什麼。



案情告急,事件仍待解決。我決定,將假期取消了。



*********************************************************************
「Court!──」法官進庭,全場肅立,剛才議論紛紛的喧嘩情況,來了一百八十度轉變,一瞬間法庭便沉寂下來。



記者在座席上,屏息等待宣判。



陪審團已有了裁決,法官準備宣讀結果。經過近兩個月的努力,野比家三宗命案終於要告一段落,一錘定音,所有恩怨仇恨都要來個解決了。



我是警方的專家證人,負責解剖三宗命案的死者。死者已矣,卻留下沉默的證供,揭露案情最真實的一面。



前天,我在庭上報告了解剖發現,又提供鑑證結果,供法官和陪審團參考。現在我和何Sir正襟危坐,前面桌上端正的放著一疊文件,裡面記錄了方倩蓉的口供。



口供不盡不實,與事件的真相大有出入,這是峰國與幗琳告訴我的。



真想不到方倩蓉會來個順水推舟,過橋抽板,將命案的責任往死者推。國倫死無對證,被方倩蓉形容為殺人狂徒,他還能如何反駁?國倫無論如何也料不到,被自己殺害的峰國與幗琳,在死後為他討回了半點公道。



我望望站在犯人席上等候審判的方倩蓉,她形容端莊,神情有些落寞,我卻相信她是個深藏不露、財迷心竅、極兇險狠毒的婦人。



當方倩蓉明查暗訪後,得知自己開始失寵,更要在幗琳和峰國死後才可從遺產中分杯羹時,便密謀借刀殺人,企圖獨吞家財。



方倩蓉洞悉國倫覬覦一邦的財富,相信是自己的一枚好棋子。這時,方倩蓉亦發現國倫在燦星娛樂集團裡利用職權,偽造賬目,盜取公帑中飽私囊,於是看準機會,慫恿國倫與自己合謀殺害峰國和幗琳,事成後國倫更可享盡榮華富貴。一切安排妥當,峰國和幗琳被殺後,方倩蓉乾手淨腳,「狡兔死,走狗烹」,竟想陷害國倫,剷除這枚「棋子」。



方倩蓉老謀深算,星期六下午,她致電預約何Sir,企圖利用國倫的劇本,將峰國和幗琳兩宗命案兇手的矛頭,直指國倫。偏偏就在此時,一邦查出真兇,方倩蓉心知不妙,惟有赴約。當晚發生的事,令她不得不孤注一擲,在國倫道出事件真相前,先發制人,借機把他滅口了。情非得已,這樣做雖會令自己有機會身陷囹圄,但由於她及時救了一邦,取得他的信任,日後仍能「受盡恩惠」,財源滾滾。



一邦以為妻子因救自己心切,錯手殺人,頓起憐惜之心,想為她掩飾罪行。於是,夫婦二人精心佈局,先收藏屍體,再合力炮製了一宗「墮樓命案」,企圖瞞天過海。星期天清晨方倩蓉先離開大廈,早上將計就計,依計劃把劇本交予何Sir,成功製造「不在場證據」。之後,由於劇本與事實不謀而合,彷彿成為國倫殺害胞弟妹的罪證,揭露案情,令警方一度相信峰國和幗琳的死亡,已真相大白。就這樣,方倩蓉順利脫罪,將自己在最初兩宗命案的角色埋藏得穩穩妥妥。



另一邊廂,國倫在燦星娛樂集團的所作所為被方倩蓉揭發,自己有痛腳給她抓著,好漢不吃眼前虧,惟有按章行事。但江湖險惡,國倫終日沉醉聲色犬馬,周旋於黑道中人,又怎會不明白?他大概清楚方倩蓉陰險叵測,事成後自己會成為對方的心腹大患,落得「敵國破,謀臣亡」的收場。他不能坐以待斃,不加防範,深思熟慮後,竟讓他想出了一招「計中計」。



國倫有口難言,殺胞弟妹的冤情無處訴,為了留有後著,他費煞思量,故意按照現實情況,編寫劇本,更在故事中隱晦的加入「我是受害人」一句,企圖在自己遭遇不測後,遺下線索給警方追蹤。



劇本輾轉落入方倩蓉手中,竟被她利用作指控國倫的工具。方倩蓉先將故事的結局刪去,再交給警方,她始料不及的是,故事原來內有玄機。方倩蓉「千慮一失」,忽略了字裡行間的「我是受害人」,於是讓劇本成了國倫的表白,將他的無奈暗暗透露出來。



珠璣算盡,真正令方倩蓉的「奪寶大計」泡湯的,還是峰國和幗琳——他倆在死後挺身指證了這位繼母陰險的罪行。



「本席宣判,方倩蓉涉嫌串謀殺死野比峰國和野比幗琳、以及謀殺野比國倫三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即時入獄。」當法官作出判決後,我和何Sir相視而笑,近兩個月來的努力,犯人終於繩之以法,有個公平的裁決。



我和何Sir踏出法庭,拾級而下,何Sir將滿肚鬱結,一口氣呼出來:「嘉薰醫生,那天如果不是你研究證物,殺死峰國和幗琳的兇手,恐怕都會被推到國倫身上,便宜了方倩蓉。」



「現在你也明白『萬事都互相效力』的結果吧!」我笑了笑。破案過程很長,幾經波折,但公義真理,又豈是一蹴而至呢?我補充:「其實,沒有你搜集的證物,我又如何破案呢?」這並不是客套話,真的,我慶幸自己有個好拍檔。



「當然!想剃老子眼眉,太不自量力了。」何Sir不忘耀武揚威:「想不到在幗琳家的垃圾堆中,給我找到芝士、蘋果、咬過的飲品吸管和口香糖,哼!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從這些食物和飲品吸管中,我和鑑證科人員合力研究,讓我們發現一個天大秘密——上面留下的牙齒印痕和唾液樣本,經牙科法醫學專家和基因檢驗後,證實來自幗琳、國倫和倩蓉三人。



當天晚上,國倫和倩蓉曾到訪幗琳,與她共晉最後的晚餐!



方倩蓉與幗琳之死有關,鐵證如山,她推搪不了。



「更難相信的是,峰國小小的遺書,也洩露了倩蓉的罪行呢!」何Sir豎起拇指向著我。



方倩蓉蒐集了峰國的罰抄,將「對不起」字句,放在信裡,藏在峰國的口袋中,企圖製造自殺假象,轉移警方視線;千算萬計,卻百密一疏,在信封的封口處,留下了自己的唾液!



我遠遠望見方倩蓉一臉憔悴,被扣上手扣,押上囚車,大批記者們團團圍著,鎂光燈閃個不停。後面跟著沈一邦,他因妨礙司法公正、提供假口供和不正當處理屍體等罪名,日後審理。



我望著他倆,對沈家這些月來的鉅變,化作一聲喟然欷歔。沈一邦從事不乾不淨的勾當,成為城中富豪;現在卻因妻兒對財富虎視眈眈,落得家破人亡收場,也是上帝給他的一種懲罰吧!



《聖經.詩篇》一章六節說:「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誠然,冥冥中有主宰,罪人任憑如何矯飾,將自己的惡行過錯包裝,在上帝眼中,都是千瘡百孔的陰謀籌算,人的詭騙訛詐,是無法掩蓋神的公義的。




作者嘉薰醫生按:謹此鳴謝醫院部門同事Dr K Leung和 Dr LP Chung在文中提供的醫學資料。



作者幻方在第六篇《劇本外的導演》中,曾敘述嘉薰醫生抵達墮樓現場,「由膚色及血液乾涸度等推算,死亡時間為這一個小時內」。不過,事實上,膚色及血液乾涸並不能準確估計死亡時間。故此,在此篇中將死亡時間定為墮樓前八至十二小時,就當是嘉薰醫生在案發現場的初步判斷,並不正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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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大家好.......最近我朋友說我有了 #黄色思想#  甚麼東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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