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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刪除版規第十四條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7:19 PM
由 羅狄基‧塔坦尼
第十四條的內容為:
14.台文或廣東話完全禁止,必須以書面語發言。分句時要用標點。否則刪文。
我建議刪除第十四條是因為現在實在有太多會員用自己的方言,實在管不來,所以建議刪除。而此規條刪除後,若有會員看不懂那些方言,可以請教其他會員,相信會員們定會熱心幫助翻譯。當然,若沒人明白他說甚麼的話還是會以犯規處理。
雖然建議刪除第十四條,但在此還是呼籲各位盡量使用書面語發言,以為其他同胞著想。
PS:我竟然找不到論壇的意見區?於是最後我只好發表在小城的意見區……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7:54 PM
由 羅狄基‧塔坦尼
啊,對了,建議獎勵肯熱心翻譯的會員,以能令會員肯熱心翻譯。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8:02 PM
由 愛.封神
但可能會有人藉此而狂灌水喎﹗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8:05 PM
由 羅狄基‧塔坦尼
請問借甚麼而狂灌水?
是指幫助翻譯嗎?
放心吧,用方言的的文章又不是多,不可能藉此灌水的。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8:18 PM
由 悠閒的大雄
這樣的話,可能那些「小白」會明知故問,懂都要人翻譯。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8:22 PM
由 羅狄基‧塔坦尼
同一句,用方言的的文章不是很多,不會有太多機會的。
若他連書面語都要問,要麼是文盲要麼是搗亂,大可處決。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8:29 PM
由 愛.封神
他們可以註冊多一個帳戶,
然後就用一些方言來回覆文章,
最後就回到原本的帳戶幫人翻譯就行了﹗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9:14 PM
由 羅狄基‧塔坦尼
嗯……的確……很多謝這位會員的意見……
不過還是先請五位版主和站長發表意見吧,再決定用甚麼政策改善這提案衍生出的問題抑或索性否決此提案。

發表於 :
2005-11-02, 週三 11:03 PM
由 悠閒的大雄
﹏多啦古夢﹏ 寫:他們可以註冊多一個帳戶,
然後就用一些方言來回覆文章,
最後就回到原本的帳戶幫人翻譯就行了﹗
做那麼多事,都是為了灌水,煩到自己又煩到別人,都不知幹來做什麼的...

發表於 :
2005-11-03, 週四 6:35 AM
由 野味大雄
我讚成可以刪除這一條
但個人認為不用獎勵肯熱心翻譯的會員了~因為大家都是很好人的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