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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判決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10-06-28, 週一 6:54 PM
啟傑
本人非常尊重貴站的版規及處罰犯者的方法。
本人發現貴站的法庭有些案件以「毋須開審,直接處決」的方式處理,本人認為這種手法對於犯者非常不公平。
試想想...
假如有一天,有某人將一個炸彈放在你的袋裡。法官話事態嚴重,毋須開審,立即判監,你會怎樣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本人認為應該給予所有犯者一個解釋及改過自新的機會。
以寧縱毋枉的公平判決精神。

Re: 不公平的判決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10-06-28, 週一 7:06 PM
野味大雄
謝謝你的意見
翻查紀錄, 直接處決的大多是犯下了大錯的會員(例如公然發佈色情網站/不斷洗版炸版)
因為這些行為會直接對討論區的安全及環境構成威脅, 也會嚴重妨礙其他會員, 為免事態進一步惡化, 立即封鎖是我們唯一可行的處理方法, 希望你能諒解
其實要成為這裡的版主真的不容易, 我也相信這裡的所有版主都有能力判斷何時才適合使用這權力, 所以你也可以放心0.0

感謝你的支持=3=

Re: 不公平的判決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10-06-28, 週一 8:42 PM
啟傑
本人並非有意干預法庭運作。
其實,貴大法庭是一個維護討論的秩序及版規的平台,所以,本人認為必須用一些莊重的詞句,以及制定格式,這樣不會有兒戲的感覺。
而且,有些判決辭不但兒戲,而欠缺說服力。
例如:
罪名:胡亂灌水;開分身

雖有抗辯,但發文模式一模一樣,已證實為同一人所為
基於事態嚴重
此人的所有帳號已被刪,封鎖IP
毋須經過任何審判程序

沒有一些有力的理據支持,發文模式一模一樣,並不代表是同一人所為,如果已證實,如何去證明?假如在真的法庭發生,控方未有足夠的理據支持去令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可能判無罪釋放。

建議格式

被告:
控方:
被告罪名:
證據:
被告抗辯:
控方抗辯:

宣判:
理據:

Re: 不公平的判決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10-06-28, 週一 8:56 PM
野味大雄
啟傑 - 28 Jun 2010 12:42 寫:沒有一些有力的理據支持,發文模式一模一樣,並不代表是同一人所為,如果已證實,如何去證明?假如在真的法庭發生,控方未有足夠的理據支持去令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可能判無罪釋放。

證明是否同一人的方法多為查證IP
部份會員能夠以IP來查證是否同一人

當然還有其他方法, 但詳情就不在這裡說明了0.0

雖說這個是法庭, 但處事的方法未必和法庭的一樣呢
我們只能盡力保障絕大多數會員的利益, 亦以這個作為大前提, 為各位提供良好無礙的自由討論環境
當事態嚴重, 我們就必須要快速果斷的去執行, 不可能每次也完全依照審案程序
例如廣告BOT/宣傳私服等的行為, 只要有一次就會即時封鎖及鎖IP, 我們不可能還要等待三四天, 看看他本人有沒有答辯才決定是否封鎖
也是因為這樣, 這裡才能一直保持和平潔淨的聊天討論環境
雖然這未必是最好的方法, 但這卻是目前最有效的方法, 我亦深信這裡的任何一位版有能力處理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 會員也會收到警告及其他方式的處罰(例如私訊提醒/口頭警告), 在最後才會封鎖帳號及IP
只有很嚴重/具爭議的案例才會放進法庭, 因此大家也無需過於擔心

Re: 不公平的判決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25-05-08, 週四 6:09 AM
善德揸fit人
版主5公平, 大細超, 可以向邊個投訴?

Re: 不公平的判決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25-05-09, 週五 5:40 AM
靈長類動物
善德揸fit人 - 07 May 2025 22:09 寫:版主5公平, 大細超, 可以向邊個投訴?

你真係搵o黎搞
我出新片你唔覆
走o黎搞事 無啦啦搞到我有咩40%警告
搞到山大都出山
好快你30歲人就唔好做埋d 無謂o野啦
你仲有2日 30歲啦
呀汶姐 - -

Re: 不公平的判決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25-05-14, 週三 10:21 PM
shengee1
我看了留言覺得山大處理的很合理,文章只打你們看得懂的字,一般看不懂廣東話的人哪知道你們在搞什麼?

要打什麼語言沒什麼意見?但在旁打個註解會很困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