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
2007-01-04, 週四 4:55 PM
由 羅狄基‧塔坦尼
作者先生,你的小說違反了版規,請注意:
7.所有故事的限制:
一.標點須統一使用全形標點
二.不得有方言式文章
三.每回需超過一千字
四.不可使用劇本式發文,故事須使用段落式發表(就是小說看到的那些編排)
五.只有幾句對話而欠缺場景及角色描述將不會被認可(包括用表符代表)
六.文章必須為自創,轉載則必須得到原作者的同意及標明是轉載文及寫出轉載點,方可發表

發表於 :
2008-02-15, 週五 3:28 PM
由 流星卡拉
引用
「8.假若有尚未結束但已無法寫下去,因而斷尾的小說,請在自己的留言冊作出宣佈,並把該小說的主題刪除」
我的這個「星都市大冒險」尚未有結束但已無法寫下去因而斷尾,會把這主題刪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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