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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規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2, 週三 10:21 PM
羅狄基‧塔坦尼
以下是改革後的新版規

1.不得發表無意義的文章,包括:
?灌水
?火星文
?無人看懂的文章
?字數少於全形5字的文章
?吹水
?只用表情符號的文章
2.不得未經別人同意亂盜連別人辛苦創作的作品
3.不得離題或禁止於某版面發表不合該版面主題的主題
4.不得發表任何關於卅包含粗言穢語的文章、進行人身攻擊和罵戰
注:罵戰的定義是,對人說出三個以上衝著對方而來貶詞並隱含人身攻擊的意味,算是企圖發動罵戰,暗示也計算在內,而參與者則減半處理。
5.禁止發表重覆的文章
6.不得發表任何有關於叮噹積分、認證會員和版主的文章
7.禁止回覆已經完全過時的文章
過時期限︰三周後沒人回的文章--包括笑話、惡搞問題、已經被解的學術或電腦問題,還有報料版中的一切超過兩星期的文。若有最新發展則例外。
8.禁止半中英發言。一是全中,一是全英。除非那些英文是專有名詞或沒有中文解釋(例如:Windows XP, ICQ等等)注意若使用英文,不得使用ICQ式的英文,並且必須文法正確。否則刪文
9.每天最多只可發表 5 個主題和回覆25篇文章,並且每人只可在同一主題內回覆50篇文章,連載或接龍故事類、站務的建議或疑問類除外。如希望某些指定文章能豁免日回覆限額, 可到『全域公告: 申請主題豁免日回覆限額請來此 』這一個主題以回覆形式申請
10.除心理測驗、謎題或重要意見外,禁止發表要錢文和隱藏文
11.每日最多只可發表和回覆一篇轉貼文
12.禁止18禁文和黃色笑話
13.不得用大量表情符號代替文字
14.禁止把同類型或一段話分開一個個留言以博取金錢和發文量
15.請故事作者盡量設置留言冊,留言冊就是每個作者設置一個留言主題,各會員在該主題裡進行故事的討論及意見交流,而連載故事主題獨立出來,在這個連載主題裡就不得發表任何意見,意見轉到留言冊中,當然,在主題裡要放上留言冊的超連結,至於惡趣區的文章則不在此限。


本網將會定期刪除一些不活躍或沒有發表文章的會員,敬請大家留意啊(24/4加入)

當各會員發言滿50篇時,即可由各版主替其會員+1叮噹積分

但不代表發言100篇時+2,150篇時+3

叮噹積分升級視情形而定,依個人表現不同而決定個人的叮噹積分。

另外也不得發表任何有關於認證會員主題或回覆,例如我想成為認證會員/證會員怎作

認證會員,一樣視個人表現而定,表現良好的會員,將有機會由各版主提名而升格為認證會員。

最後就是,簽名檔最多只能有一張圖片,而且最大只可是300X400像素。

懲罰:一篇刪文,兩篇警告,三篇上法庭,四篇刪帳,五篇封IP
至於粗言穢語、人身攻擊和罵戰則一篇上法庭,兩篇刪帳,三篇封IP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建議版規,就是叮噹5以後只准發表建議和公告,並把叮噹5版區的子版改成只有建議區和公告區


請問你們認為以上的如何?請各位會員踴躍發表意見。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2, 週三 10:24 PM
shengee1
還不錯!先實行此版吧!
ver.0.62版吧!(逃)XDD
P.S.前幾天一些會員很我有點「氣」的受不了!

Re: 新版規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2, 週三 10:34 PM
iRON_mask
關於這個嘛……

第一個感覺:你這版規是從某處改回來的吧……(謎)

跟他們謝恩了沒有?……XDDDDD

羅狄基?塔坦尼 寫: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建議版規,就是叮噹5以後只准發表建議和公告,並把叮噹5版區的子版改成只有建議區和公告區


這個嘛……原則上不可行吧……

那麼以後那些什麼公會發言……攻略什麼的等等怎辦?……XDDD

當然……小馬是想到一個奇怪的主意的……

這倒是要和站長先商討一下……關於一些技術問題……(謎)

總之……輕鬆一點,簡單一點就好……別太追求完美……(謎)

其他的?你喜歡吧……

反正在YAHOO討論區連續看了一個月後……

小馬已經開始明白……發言者的心態和能力……

有時候並不成正比的……

就這樣吧……XDDDDD

Re: 新版規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2, 週三 10:37 PM
羅狄基‧塔坦尼
BitTorrent 寫:關於這個嘛……

第一個感覺:你這版規是從某處改回來的吧……(謎)

跟他們謝恩了沒有?……XDDDDD

羅狄基?塔坦尼 寫: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建議版規,就是叮噹5以後只准發表建議和公告,並把叮噹5版區的子版改成只有建議區和公告區


這個嘛……原則上不可行吧……

那麼以後那些什麼公會發言……攻略什麼的等等怎辦?……XDDD

當然……小馬是想到一個奇怪的主意的……

這倒是要和站長先商討一下……關於一些技術問題……(謎)

總之……輕鬆一點,簡單一點就好……別太追求完美……(謎)

其他的?你喜歡吧……

反正在YAHOO討論區連續看了一個月後……

小馬已經開始明白……發言者的心態和能力……

有時候並不成正比的……

就這樣吧……XDDDDD


公會發言和攻略不就是發表在公告區麼?

公告區是讓會員們發表公告,不是站長啦。

Re: 新版規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2, 週三 10:46 PM
野味大雄
BitTorrent 寫:關於這個嘛……

第一個感覺:你這版規是從某處改回來的吧……(謎)

跟他們謝恩了沒有?……XDDDDD

羅狄基?塔坦尼 寫: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建議版規,就是叮噹5以後只准發表建議和公告,並把叮噹5版區的子版改成只有建議區和公告區


這個嘛……原則上不可行吧……

那麼以後那些什麼公會發言……攻略什麼的等等怎辦?……XDDD

當然……小馬是想到一個奇怪的主意的……

這倒是要和站長先商討一下……關於一些技術問題……(謎)

總之……輕鬆一點,簡單一點就好……別太追求完美……(謎)

其他的?你喜歡吧……

反正在YAHOO討論區連續看了一個月後……

小馬已經開始明白……發言者的心態和能力……

有時候並不成正比的……

就這樣吧……XDDDDD


小馬又有什麼『奸』招~~~~XDDDDD
說來聽聽吧=3=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6, 週日 4:46 PM
月見鈴音
個人認為版規還有改進的空間...
例如可加上:
1.屬性框:
請大家務必明確的標出您文章該有的屬性以方便大家閱讀,若無您所需要的選項屬性框可以自創屬性框(但是請勿過長),製作方式如下:
在主題類型欄直接選擇屬性(或選擇第一項,並且在標題前加上【您要的屬性】。)
至於文章標題,希望各位版友可以力求精簡,並且請撰寫小說文的版友們注意一下~^^"
例:XXOO類別的主題OOXX=>【XXOO】OOXX

2.同一主題中,除非中間有人回覆,否則不得重複發言。
註:若需補充,則請利用文章右上方的"編輯"功能。

3.同樣的主題請集中討論,勿另開新討論串。

4.討論串文章達300篇(閒聊文為500篇)者,為防板友爬文困難或有心人士刻意灌水,鎖定文章。
註:鎖定文章後,可另開主題繼續討論。

5.勿發表欺騙文,經由板務判定為此類文章的,只好說聲抱歉了。

6.除回答問題外,請勿不斷回覆自己的文章,連載小說類不在此限。
附註:
  連續回文的定義是,A發表了第一篇文章後,隨即又回了第二篇文。若是A發了第一篇後,B跟著回第二篇,A又回了第三篇,則不算是連續回文。
  第二篇回文字數超過25字者,可通融保留;但內文仍是以灌水湊字數當回覆者,立見即刪。

7.發表問題前,請先利用論壇上方的搜尋功能,若無解答,再行詢問。

8.作者於小說類文章之回覆一律在第二樓,省去發問者找文的麻煩。

9.詢問文若已有詳細解答,則予以鎖文,禁止再回覆。

10.轉貼文章請標明出處及原作者。若為大眾文(即很多人都知道的文章)者不在此限。
註:若從此轉載至其他論壇(或討論區),則還需先獲得原作者之同意!

11.嚴禁發表18禁文,以免未成年板友受害。

12.以下文章請私下以信件交流,否則仍視情況刪除:
   一、私人性質問題。
   二、提醒開板者違規。
   三、非關開板主題的離題閒聊文。
   四、對於某篇文章有看不懂、或找不到笑點的情形請私下回信,勿於板面上直接詢問。

13.嚴禁不當複製文
註:即為在同一篇文使用重複字,使用重複字雖可製造效果,但大量使用仍會造成讀者的不便。(紅色字)
例:
(1)我好無奈阿阿阿~(←此類可接受)
(2)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我是不斷複製的複製文~(←這種影響他人閱讀的文就違規了)

14.嚴禁張貼含色情、極度血腥或暴力及任何令人不適之連結。

15.空白處一律不得超過五行。(非累積計算)

16.引用他人文章,請盡量取其重點,超過15行者刪除文章。(間斷式回應不在此限)
註:不會有人想看到一篇引用文只有一點點是自己打的吧...

17.禁止散佈含有病毒或木馬連結...

補充:

5.禁止發表重覆的文章
何謂重複文章?
(1)與他人之文章相同者(主題或回覆)
(2)回鍋文
(3)同性質且內容相似之文章

強制處罰、刪除標準:
1、首篇文章違規
2、回文嚴重偏離主題
3、罵戰文經刪除戰文後仍持續開戰
4、重複文
5、其他違反板規或符合處罰之行為
鬧板文實在讓人受不了......
所以建議這些......
如果情況再如此下去,就別怪新板主群忍痛嚴格執行...
抱歉中間分行...(若全部擠成一團很難閱讀)

以上是其他討論板板規加上個人意見所成

蓄意鬧版是不對的!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6, 週日 5:39 PM
Tony Li
7.發表問題前,請先利用論壇上方的搜尋功能,若無解答,再行詢問。

這個......該怎樣說好呢,好像有點麻煩(感覺上沒理由要發每一篇文都得這樣做吧= =),但的確有很多重複的主題......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6, 週日 6:01 PM
奈奈由宇
簽名檔圖片不是400*300?XD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6, 週日 6:37 PM
月見鈴音
Tony Li 寫:
7.發表問題前,請先利用論壇上方的搜尋功能,若無解答,再行詢問。

這個......該怎樣說好呢,好像有點麻煩(感覺上沒理由要發每一篇文都得這樣做吧= =),但的確有很多重複的主題......

為了減少廢文數目...
這也是不得已的...
誰叫小白有那麼多分身呢...= =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6-02-26, 週日 7:15 PM
悠閒的大雄
flytommy 寫:個人認為版規還有改進的空間...
例如可加上:
1.屬性框:
請大家務必明確的標出您文章該有的屬性以方便大家閱讀,若無您所需要的選項屬性框可以自創屬性框(但是請勿過長),製作方式如下:
在主題類型欄直接選擇屬性(或選擇第一項,並且在標題區加上【您要的屬性】。)
至於文章標題,希望各位版友可以力求精簡,並且請撰寫小說文的版友們注意一下~^^"
例:XXOO類別的主題OOXX=>【XXOO】OOXX

2.同一主題中,除非中間有人插話,否則不得重複發言。

3.同樣的主題請集中討論,勿另開新討論串。

4.討論串文章達100篇(閒聊文為150篇)者,為防板友爬文困難或有心人士刻意灌水,鎖定文章。

5.勿發表欺騙文,經由板務判定為此類文章的,只好說聲抱歉了。

6.除回答問題外,請勿不斷回覆自己的文章,連載小說類不在此限。
附註:
  連續回文的定義是,A發表了第一篇文章後,隨即又回了第二篇文。若是A發了第一篇後,B跟著回第二篇,A又回了第三篇,則不算是連續回文。
  第二篇回文字數超過25字者,可通融保留;但內文仍是以灌水湊字數當回覆者,立見即刪。


7.發表問題前,請先利用論壇上方的搜尋功能,若無解答,再行詢問。

8.作者於小說類文章之回覆一律在第二樓,省去發問者找文的麻煩。

9.問問題文若已有詳細解答,則予以鎖文,禁止再回覆。

10.轉貼文章請標明出處及原作者並附上10字以上之感想。若為大眾文(即很多人都知道的文章)者不在此限。
註:若從此轉載至其他論壇(或討論區),則還需先獲得原作者之同意!

11.嚴禁發表18禁文,以免未成年板友受害。

12.以下文章請私下以信件交流,否則仍視情況刪除:
   一、私人性質問題。
   二、提醒開板者違規。
   三、非關開板主題的離題閒聊文。
   四、對於首篇文章有看不懂、或找不到笑點的情形請私下回信,勿於板面上直接詢問。

13.嚴禁不當複製文
註:即為在同一篇文使用重複字,使用重複字雖可製造效果,但大量使用仍會造成讀者的不便。(紅色字)
例:
(1)我好無奈阿阿阿~(←此類可接受)
(2)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這種就違規了)

14.嚴禁張貼含色情、極度血腥或暴力及任何令人不適之連結。

15.除非文中有反白字,否則空白處一律不得超過十行。(非累積計算)

可修改:

5.禁止發表重覆的文章
何謂重複文章?
(1)與他人之文章相同者(主題或回覆)
(2)回鍋文
(3)同性質且內容相似之文章

補充:

強制鎖文標準:
1、首篇違規遭到刪除
2、嚴重偏離主題
3、問題已解答
4、罵戰文經刪除戰文後仍持續開戰
5、過期文無人回應,被板友蓄意灌水回到第一頁之主題,多次灌水者黃牌處理

鬧板文實在讓人受不了......
所以建議這些......
如果情況再如此下去,就別怪新板主群忍痛嚴格執行...
抱歉中間分行...(若全部擠成一團很難閱讀)

以上是其他討論板板規加上個人意見所成
蓄意鬧版是不對的!

4.討論串文章達100篇(閒聊文為150篇)者,為防板友爬文困難或有心人士刻意灌水,鎖定文章。
你這樣說,瑪奇那篇文不是封了十世。
我覺得沒必要這樣做,否則很恐怖~
會有「有玩瑪奇mabinogi請進來XD1」、「有玩瑪奇mabinogi請進來XD2」的了。
9.問問題文若已有詳細解答,則予以鎖文,禁止再回覆。
不如開過「多啦A夢問題」的主題,有問題的通通在此發文。那就不用搜尋問題了。
10.轉貼文章請標明出處及原作者並附上10字以上之感想。若為大眾文(即很多人都知道的文章)者不在此限。
註:若從此轉載至其他論壇(或討論區),則還需先獲得原作者之同意!
我覺得這個版條是針對版權,並不是針對作文的吧。我想感想可以不寫的。
因為這條版規是主要要求會員註明原出處及原作者的。
15.除非文中有反白字,否則空白處一律不得超過十行。(非累積計算)
反白字是多餘的,可以用其他顏色來突顯那個句字的吧。
有些人不知道空白處是有字的話,就會等於浪費空間的了。
強制鎖文標準:
5、過期文無人回應,被板友蓄意灌水回到第一頁之主題,多次灌水者黃牌處理
應該一次刪文,兩次警告,三次上庭,四次刪帳。
五次是多餘的,因為他不是這裏的會員,還會灌水麼。
                           而且開過新的帳號,我們也不知道是否以前經常灌水的會員。
PS1:鬧版是什麼?DX
PS2:
13.嚴禁不當複製文
註:即為在同一篇文使用重複字,使用重複字雖可製造效果,但大量使用仍會造成讀者的不便。(紅色字)
例:
(1)我好無奈阿阿阿~(←此類可接受)
(2)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這種就違規了)
死了,經常XDDDDDDDDDDD,那麼多個D的傢伙就來要刪帳的了。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