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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名偵探柯南角色大招募!!!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7, 週日 7:10 PM
Tan Ho Yin
本人將會製作「名偵探柯南之叮噹小城網友殺人事件!(暫名)」
所以,如果誰想做誰的角色的話,
請記得回覆我喔!


角色:
工藤新一→
毛利蘭→宋磁磚  
毛利小五郎→
江戶川柯南→
目暮十三(目暮sir)→
高木涉→鈴鐺
灰原哀→愛.封神  
鈴木園子→
野你小雄→
多DC夢→
朝吹顯→
夜神月(被人稱為奇拿)
夜神夢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7, 週日 7:52 PM
愛.封神
可否反串的0.0?
因為我想做『灰原哀』(炸

我想說喔0.0
要寫一篇推理小說可不容易喔,必備的是一個過人的腦袋,
當然,這我不確定你有,但亦不否認你有 (炸
而且你要細心想清楚當中的犯案過程和查案過程,再經由文字寫出來,
所以除了要有過人的腦袋來想其犯案查案細節,還要有好的文筆
當然,這我也不確定你沒,但亦不否認你沒 (炸

結論,要寫偵探小說是很辛苦的0.0 (點頭

以下有范達因的『推理小說二十守則』給你參考:
一、必須明確、公正的將所有線索呈現給偵探與讀者。
二、除了兇手的詭計,不得用寫作手法誤導讀者。
三、故事中不能摻有戀愛成分。
四、偵探和兇手不能是同一人。
五、必須經由合理的推理緝兇。
六、偵探為了破案就必須要有探案的行為。
七、必須要有命案來引發讀者的正義感。
八、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來緝兇。
九、一部作品裡,只能有一個(主要的)偵探。
十、兇手必須要有相當的戲份。
十一、兇手不得是奴僕之輩。
十二、雖然可以有幫兇,但只該塑造一個主要的兇手。
十三、兇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組織為後台。
十四、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兇。
十五、必須貫徹唯一的真相,並為此提供讀者線索。
十六、不宜使用太過華麗的文采。
十七、兇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慣犯。
十八、不應以兇手自殺或意外死亡收場。
十九、兇手應有屬於自己的犯罪動機
二十、(為了湊成偶數)以下手法太過常見,務必避免使用:
兇案現場發現煙蒂,所以兇手應是癮君子。
以各種手段脅迫兇手自白。
製作假指紋。
用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兇手是熟人。
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使用瞬間致死的毒藥。
兇案現場在警方來到時才變成密室。
問案時,透過嫌疑犯的反應來緝兇。
結案前,偵探破解暗號(死前留言)找出兇手。
要更詳盡的請到『這個網頁』看
還有隆納德.諾克斯的『推理十誡』我就不貼出來了,要看就自己找吧0.0

對了,必須提提你,最低限度也要有一千字左右 (炸
P.S. 工藤新一與江戶川柯南是同一人喔= =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7, 週日 8:06 PM
艾西斐爾
>八、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來緝兇。
請把門鎖好算有違反(?)

>十二、雖然可以有幫兇,但只該塑造一個主要的兇手。
東方快車謀殺案算是一個特例(?)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7, 週日 8:06 PM
Tan Ho Yin
愛.封神 寫:可否反串的0.0?
因為我想做『灰原哀』(炸


但是......
算了......給你做......
說不定你己經縮小了(逃XDD)

愛.封神 寫:
P.S. 工藤新一與江戶川柯南是同一人喔= =

是,但是聲音、樣貌和身才也不同嘛。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7, 週日 9:47 PM
鈴鐺
有點搞不懂是要幹嘛的。是漫畫、小說還是要拍成電影.... 0.0...?

以上不是我打的,是電腦自動跑出來的(才怪)

那,給我當高木就好了(如果你要讓我當的話)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7, 週日 9:49 PM
宋磁磚
呵呵...我要當小蘭-3-"...聽說戲份多的是...這麼我在小城的知名度會提高?(爆)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8, 週一 3:11 AM
奈奈由宇
愛.封神 寫:以下有范達因的『推理小說二十守則』給你參考:
一、必須明確、公正的將所有線索呈現給偵探與讀者。
二、除了兇手的詭計,不得用寫作手法誤導讀者。
三、故事中不能摻有戀愛成分。

0.0你知道現在有多少推理小說照樣把戀愛成分寫進去了嗎

愛.封神 寫:四、偵探和兇手不能是同一人。

0.0這點也被突破過了,甚至兇手也可以是讀者-A-
另外還有一開始就知道兇手 但被害人不明的逆推理小說0.0


愛.封神 寫:十三、兇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組織為後台。

柯南很早以前就破了-A-

愛.封神 寫:十四、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兇。

死亡筆記本又如何?

愛.封神 寫:對了,必須提提你,最低限度也要有一千字左右 (炸
P.S. 工藤新一與江戶川柯南是同一人喔= =

0.0一千字 寫個一回都不夠
要精采 起碼要一回六千字的寫上四五回- -

唔,我要柯南-A-話說回來兇手跟被害人又是誰0.0怎沒列的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8, 週一 3:24 AM
syaoran
想問~~
做了某個角色後,之後有什麼東西要辦啊?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8, 週一 11:53 AM
宋磁磚
當然是等作者去寫你呀(爆)

未閱讀文章發表於 : 2008-02-18, 週一 5:54 PM
愛.封神
奈奈由宇 寫:
愛.封神 寫:以下有范達因的『推理小說二十守則』給你參考:
一、必須明確、公正的將所有線索呈現給偵探與讀者。
二、除了兇手的詭計,不得用寫作手法誤導讀者。
三、故事中不能摻有戀愛成分。

0.0你知道現在有多少推理小說照樣把戀愛成分寫進去了嗎

愛.封神 寫:四、偵探和兇手不能是同一人。

0.0這點也被突破過了,甚至兇手也可以是讀者-A-
另外還有一開始就知道兇手 但被害人不明的逆推理小說0.0


愛.封神 寫:十三、兇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組織為後台。

柯南很早以前就破了-A-

愛.封神 寫:十四、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兇。

死亡筆記本又如何?


這些…你去找范達因說吧0.0
不過可能要花點錢去找一名靈媒 (炸

畢竟這些又不是一定要依照,只是范達因自己所訂下的法則
別人沒必要跟隨,參考看看就好了0.0
奈奈由宇 寫:0.0一千字 寫個一回都不夠
要精采 起碼要一回六千字的寫上四五回- -

唔,我要柯南-A-話說回來兇手跟被害人又是誰0.0怎沒列的

因為版規限定一千字嘛0.0 所以我才說最低限度也要有一千字左右
不然你去修改版規,一回六千字以上吧 (炸

謎之音:然後小說區從此無人問津~ (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