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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啦A夢小知識: 人造腮

[轉載]《叮噹,你變了!》

此版專門用以發表懷緬過去的叮噹、或是批評現今多啦A夢的文章
也可發表關於中日兩地的今昔與比較

版面規則
懷緬及批判,請以既有事實根據來發表
嚴禁單純的侮辱!

[轉載]《叮噹,你變了!》

未閱讀文章 #1樓, 由 野味大雄 » 2012-10-31, 週三 7:46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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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 正樹
原始連結: 《叮噹,你變了!》
作者: 單身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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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9月23日,藤子.F.不二雄(下稱:藤子)離開廣大讀者之後,多啦A夢(叮噹)這個家傳戶曉、受歡迎程度超越不少元首級人馬的卡通機械貓,經己慢慢失去原有神采,在不少場合都不介意放低個性,去配合產品速消或宣傳。

藤子時期(1969-1996)的多啦A夢漫畫、動畫片集迷人之處,在於原作夠空想而不寫實,有不變的立場。閱讀時,可以帶領讀者暫時抽離現實,去到一個好玩的叮叮噹噹幻想世界,有一種安全感覺之餘,亦可放心地逃離壓力。多啦A夢會啟發讀者去思考人生,陪伴小孩子成長,2008年日本外務省藉著任命他為日本首位「卡通大使」去宣揚日本動漫文化,同時透過這家傳戶曉的人物讓外界進一步瞭解日本社會,加強對外的友好關係,亦即現在各國常掛在口邊的「外交軟實力」。可見日本人對多啦A夢寄予厚望,信賴程度非一般的高!

失去藤子後,究竟多啦A夢漫畫如何繼續出版?就是讓一眾弟子補上,成繼衣缽。要畫出"藤子風格"其實不難,可是哪來"藤子氏的想像力"?那年藤子走後,讀者們都非常難過,懷緬了好一陣子,出版社見市場需求,指示製作團隊創作以爆笑題材為主的新多啦A夢漫畫,藉此改變其型態與作風,希望令緬懷舊作的讀者們嘗試接受新口味,改變閱讀習慣,而同時又能吸納一批新的青少年讀者。如意算盤不易打響,增加銷路,刺激商品消費全淪為空想。新作出版後不久,即受到日本各界,包括學校、教師、家長、漫畫同業的猛烈批評。原因很簡單:這不是他們一直認識的多啦A夢!而且完全違背了他們的期望。他們的期望是什麼?就是多啦A夢什麼也不要變!

可能有人會說:「卡通人物而已,用不著太認真。」

但多啦A夢性質上跟其他日本動漫人物不同,自1969年開始連載,至今43年,橫跨兩個世紀,一代傳一代,已影響著三代人。自少有閱讀,成長後願意掏腰包買給兒女看的父母們,相信多啦A夢是一本「常規易讀的漫畫」,內容與形式不會變,一切都在預料之中,是大家信賴的,健康的教育類作品。而他的地位,在亞洲地區鮮可媲美,甚至超越了米奇老鼠和聖誕老人等外國虛構人物。多啦A夢是虛構的,但他曾為兒童帶來如夢如幻的希冀,展望自已美好的將來,儘管成年後要面對殘酷的現實生活。

去年在日本推出了一系列「多啦A夢真人版」汽車廣告短片(日本卡通人物+荷里活影星+日本品牌汽車,究竟誰主誰次?),使我看得非常乏味:既未能生起消費意欲,真人造型又為多啦A夢fans拋下一大堆問號,將「神奇」「可愛」「有趣」「夢幻」的肥皂泡泡,卜卜卜,一一戳破。此時此刻,這個"多啦A夢商品代言人"在我心目中開始倒扣分數。

喂,現實己足夠殘酷,我不忍看見叮噹大雄靜兒乘坐時光機,山長水遠來到真實世界,跟我們一同過著壓力爆煲的生活;更加不希望他們變成陌生成年人在螢光幕上令小孩幻想破滅。

叮噹呀叮噹!只要你做回自己,人人期望就可達到。

正樹 寫:此文作者慨嘆叮噹漫畫在藤子過身後無以為繼,甚至要淪落至為Toyota作代言人的地步。相信各位看過水田版的叮噹迷都深明此理,製作團隊在半個十年間用過不少商業化的手法去吸引和迎合觀眾,但當我們厭惡這種二次元世界向三次元世界的妥協時,我們又可以做什麼,去留住新一代的心?

(btw, 文中提及藤子團隊的作品是什麼?是《超棒球外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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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叮噹,你變了!》

未閱讀文章 #2樓, 由 正樹 » 2012-10-31, 週三 8:13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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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兄,謝謝轉載
我覺得這篇文章很有意思,叮噹做Toyota代言人,會否對叮噹凡理念相達背?
各位可以就叮噹的未來(是否真的能延續到他生日?),或者近年來的所謂 "革新" 討論一下
或者有什麼值得留意也不妨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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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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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叮噹,你變了!》

未閱讀文章 #3樓, 由 野味大雄 » 2012-11-02, 週五 5:49 A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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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文中提及藤子團隊的作品是什麼?是《超棒球外傳》嗎?
不是電影嗎? 我以為是在說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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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叮噹,你變了!》

未閱讀文章 #4樓, 由 Dorayaki » 2012-11-04, 週日 8:18 P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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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系列較讓人吐槽的是設定上的違背原作,至於文內說為了迎合,這廣告的情境是不是有必要刻意破壞設定就不清楚了。
原作中未來該演的都演了,沒什麼破壞夢想可言的。

至於這篇著者說的問題,雖確實有,但應全面性分析目前主力動畫+電影版、新作漫畫及商業宣傳等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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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叮噹,你變了!》,其實叮噹的本質一直沒變。

未閱讀文章 #5樓, 由 Pigchun » 2012-11-05, 週一 2:03 A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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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上層提到,《多啦》作為「帶給人夢想」的「作品」,不希望多啦會破滅其本身帶來的夢想。但多啦A夢成為TOYOTA的代言人,背後反映《多啦A夢》是「變了」?還是反映了《多啦A夢》本身的本質?我有以下見解:

TOYOTA廣告只是《多啦》的現實版:

我作為多啦迷來說,我會將「TOYOTA廣告系列」視為《多啦》的成人/現實版,想像將該系列的人物、情節套到本身的《多啦》中,會發現其實兩者並沒太大的分別,只不過該廣告系列中的故事多了一些產品的介紹,更值得留意是廣告中實實在在介紹那些產品的佔整個廣告比例不高(甚或有部分廣告是完全不是說汽車)。換個層面說,「系列」中的產品穿插可視為TVB劇集中常出現的「置入式廣告」。

所謂「置入式廣告」,按劇集或一些節目來說,就是在這些劇集或節目中加入某產品作為該劇集劇情或節目發展的手段。這些「置入式廣告」常被人批評的原因在於那些產品在節目中的出現是非常突兀,完全看不到其產品出現的必要性,即是說,那些產品的出現變相跟廣告時段中廣告完全沒有分別。

說回這「系列」中,這「系列」固然是廣告,若將「系列」視為《多啦》的成人/現實版的層面上來說,上面都有提及,廣告系列中的人物、情節發展是《多啦》常有及相似的情節。有一集(廣告)說到,大雄在時光電視中看見小夫跟靜香再次乘車兜風,多啦A夢便拿出隨意門及竹精蜓,但大雄卻很希望可以用自己的能力(自己開車)接載靜香遊山玩水,不靠多啦的法寶,於是想去東京車展,大雄最終用隨意門到東京車展,反被多啦質疑。這集的情節發展,其實跟本身的《多啦》中常見劇情非常相似,擔心「戴綠帽」,怕靜香被別人搶去,大雄不靠多啦法寶的動機但最後還是用多啦法寶去造就他不用法寶的渴望(簡單來說,這即是《大雄與汽球木伐》及《雲之國》的情節)等等。總的來說,在我心目中,該系列廣告還是《多啦A夢》來的,不失《多啦》本色。

當然,文章的其中一個着眼點是「將夢想世界搬到現實世界中」,觀回《多啦A夢》,說的是仍是「現實世界」,儘管各人擁有不同的法寶,使生活過得更好。但是故事的各角色的設定中(除了大雄),各角色都似乎有一種「不欲依賴法寶」的意向,他們只會利用法寶去實現某一些不可能實現到的夢想,而不會渴望將法寶視為生活的必需品,例如:《多啦》中的大雄爸爸明知道多啦的法寶可以令他每天上班都毋須逼車,但他仍然選擇每天逼車上班(當然,大雄爸爸看見大雄及多啦為他製造一套地下鐵路仍感到開心)。這可見,作者期望世人可以腳踏實地,使人可以在夢境中(看《多啦》)回歸到現實的生活。而這個廣告系列,只不過將《多啦》更加現實化。

「多啦成為TOYOTA代言人」反映了《多啦A夢》是「商品」還是「作品」?

儘管我覺得「廣告系列」是《多啦》的成人/現實版,更值得留意及深思的是如上層所說的「多啦成為TOYOTA代言人」這點,這點關係到《多啦》到底是一套「作品」還是「商品」的問題,作者創造《多啦》是基於「快截稿」而想出的一個點子,當然要顧及漫畫的收益,而《多啦》之後更成為一套在主流傳媒播放的節目,就更加必須考慮到節目有多少人及甚麼人觀看,因為這關係到電視台的廣告收益,故此,《多啦》必然是一套「商品」。這點想起TVB劇集《心戰》其中一句對白寫道:「大眾口味就是悶」之類似的話,正正反映了創作人無法在主流傳媒中盡情發揮的無奈,而該劇編劇、監製在製作《飛女正傳》及《天與地》的時候是較少顧及觀眾口味,而是加強及強調個人風格,更重要的是,那兩位人兄在每套劇加入其主題,例如編劇說的《天與地》是慨嘆現世不仁。想說的是,在這些「商品」加入其特色而不使「商品」完全統一,以突顯其特色。《多啦》亦如是,加入了不少訊息及作者的世界觀。故此,《多啦》是「商品」,但同時亦是「作品」。

究竟我接受《多啦》是一套「商品」的「作品」,作為「商品」,製作人或出版人或電視機構自然會期望其「商品」會帶來收益(當然我所指的收益亦可包括「聲譽」或實質金錢),而這個「商品」帶來大大的名氣的時候,自然有不少的衍生產品,這「商品」成為一個品牌。而「多啦成為TOYOYA的代言人」只不過進一步印證《多啦》只不過是一套「商品」罷了。

多啦A夢何去何從?

近年的多啦故事更趨公式化,電視短篇如是,大長篇亦如是,這是多啦近年更趨「商品化」的結果。但多啦作為商品來說,其長篇及短篇又不能不貼近市場口味,只期盼製作群在創作多啦時能在顧及口味及加入訊息取得平衡,和回復藤子創造風格,人魚大海戰(當然是漫畫版)是一個較貼近的例子。

蠟筆小新作者死後,其徒弟們開始創作<<新蠟筆小新>>,各故事內容及畫風都頗似作者生前作品,但嫌<<新小新>>各話之間欠關連及一些「外傳」故事,舊小新可將一個故事分成幾話甚或兩三本(而且有新角色出現),而一本書亦有分「正常」及「外傳」)。恰好<<多啦>>的短篇故事模式跟<<新小新>>相似,值得參照!

Offtopic :
回站長,我覺得文章所說應該不是電影,因為文章說「新」多啦A夢漫畫 0.0
最後由 Pigchun 於 2012-11-05, 週一 4:50 AM 編輯, 總共編輯了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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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叮噹,你變了!》,其實叮噹的本質一直沒變。

未閱讀文章 #6樓, 由 Dorayaki » 2012-11-06, 週二 11:02 AM , 繁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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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chun - 04 Nov 2012 18:03 寫:上文/上層提到,《多啦》作為「帶給人夢想」的「作品」,不希望多啦會破滅其本身帶來的夢想。但多啦A夢成為TOYOTA的代言人,背後反映《多啦A夢》是「變了」?還是反映了《多啦A夢》本身的本質?我有以下見解:


這些意見直接和這位著者交流比較好,雖然對方的回應方式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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