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囧了...我認為還是改一改的好=+=
faq.php?mode=rules#f22
#2樓, 由 愛.封神 » 2008-03-08, 週六 11:18 PM , 繁簡轉換:
#5樓, 由 Xander Clorse » 2008-03-09, 週日 8:28 AM , 繁簡轉換:
愛.封神 - 08 Mar 2008 15:18 寫:這個其實沒用的@@"
下一句就是『版主將視會員表現而決定加減分數。叮噹積分升級視情形而定,依個人表現不同而決定個人的叮噹積分。』
也就是說,積分與發文量無關,表現為主0.0
更何況,積分好像沒什麼地方需要用的說=3=
#6樓, 由 愛.封神 » 2008-03-09, 週日 9:11 AM , 繁簡轉換:
Xander Clorse - 09 Mar 2008 00:28 寫:積分很多地方都要用的喔= =
改名要積分,
申請認證也要積分,
申請版主又要積分,
看某些文也要積分0.0
不過我覺得申請版主區好像沒啥用= =
版主都是由選舉選出來的, 野味又話如非必要都不會新增版主,
而且到目前為止好像沒版主是由申請而做版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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